2017年一事一议(兵团美丽中心连队居住区建设项目)3连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

2017年一事一议(兵团美丽中心连队居住区建设项目)3连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四团委托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第五师八十四团2017年一事一议(兵团美丽中心连队居住区建设项目)3连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评报告书已初步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本项目第一次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所关注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当向公众公告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要内容,以进一步广泛征求公众、专家及各部门对工程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到工程建设中去,达到项目建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现向社会公众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
第五师八十四团2017年一事一议(兵团美丽中心连队居住区建设项目)3连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
2、建设项目概要
本项目垃圾填埋场填埋区占地约14690m2,占地属于废弃砂石料坑。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14t/d,使用年限10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影响有施工现场的扬尘,它主要包括平整土地、建造建筑物过程以及材料运输、堆存等产生的扬尘。采取环评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后,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不利影响。
②水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填埋场地生产废水包括砼养护水、场地冲洗水,生产废水除含有少量的油污和泥砂外,基本没有其它污染指标,设临时沉淀池将废水沉淀后回用,生产废水不外排。
③噪声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场界噪声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场界外50~100m范围局部声环境将明显增高,因为项目区附近无居民区,所以施工期间噪声影响主要表现在对施工人员的影响。为了减轻施工噪声对高噪声设备操作人员的影响,应该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临时隔声屏障,为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同时,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尽量减轻由于施工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
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拉运到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对环境影响较小。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⑤生态影响分析
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占地及各类施工活动。工程施工期对生态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清除现场,土石方开挖、填筑、机械碾压等施工活动,破坏了工程区域原有地貌和植被,造成一定植被的损失;扰动了表土结构,土壤抗蚀能力降低,损坏了原有的水土保持设施,导致地表裸露,在地表径流的作用下,会造水土流失,加大水土流失量,破坏生态,恶化环境。本项目将生成一定的生态损失,需要采取一定的生态补偿措施。永久占地会涉及林地、旱地的占用,需进行生态补偿。工程建设对植被将产生一定影响,但总体影响较小。工程对生态格局、生态演变趋势、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生态恢复能力、种群源的持久性和可达性、生态景观、区域小气候等影响轻微。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评价
本次大气环境质量影响预测主要针对填埋场处理工程实施后,污染物H2S、NH3和颗粒物在面源污染源条件下最大落地浓度及其出现距离。
由预测结果可知,H2S、NH3在场界外1m范围内落地浓度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新、扩、改二级标准,即H2S :0.06mg/m3、NH3:1.5mg/m3。因此,填埋场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由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建成投产后,H2S、NH3和颗粒物的占率均很小,H2S、NH3和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浓度限值。因此,本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H2S、NH3和颗粒物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贡献值较低,未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故项目实施后,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由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源的卫生防护距离为200m。由于场界外200m范围内无长期居住的人群,所以本项目选址满足评价提出的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评价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和渗滤液均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夏季灌溉用于绿化用水,冬季暂存于储水池中待夏季用于绿化。环评要求建设单位要制定科学、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必须保证污水的正常收集和处理,从而保证本项目污水不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③声环境影响分析评价
本项目各噪声源场界噪声贡献值在33.6dB(A)- 39.5dB(A)之间,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与背景值叠加后,项目所在地区域声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就近在本次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要求。综上可知,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三、综合评价结论
第五师八十四团2017年一事一议(兵团美丽中心连队居住区建设项目)3连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环保要求,符合八十四团城市总体规划,选址可行。在切实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管理措施和环保措施的前提条件下,符合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要求,环境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的水平。公众对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本项目的实施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大的意义。从环境保护角度讲,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直接向评价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索取(具体联系方式见后)。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赞同兴建该工程;
(2)兴建该工程对当地经济建设的影响;
(3)兴建该工程对区域居民生活水平改善情况;
(4)工程施工对居民生活的何种影响较大;
(5)您认为工程建设投运后对附近区域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是哪方面;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主要通过填写并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提出意见,此外也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环评单位联系。
八、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四团;
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四团;
联系人:王凤全
联系电话:157*****630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3*****568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四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生活垃圾处理 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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