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机招标公告
呼吸机招标公告
九江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第九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九江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本项目已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者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一、采购项目编号:JJ-2017-047
二、采购项目名称:九江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1 | 呼吸机 | 2 | 台 | 500,000.00元 |
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若工商营业执照中未能准确反应该单位相关经营范围内容的,请投标单位提供已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能体现经营范围内容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12月21日起至2017年12月2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广佛壹号商贸物流城(启航大道2号A栋))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陈先生电话、传真:****-********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方式:
(1)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提交的资料与投标时资料内容一致)
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还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②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存款凭证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存款帐户:①收款人户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收款人账号:****************6;③收款人开户行:农行佛山南海叠南支行;④款项来源:九江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费。)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截止时间:2018年1月1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至2018年1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广佛壹号商贸物流城(启航大道2号A栋)。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1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广佛壹号商贸物流城(启航大道2号A栋)。
十一、相关信息公告网址: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九江镇政务网(http://jiujiang.nanhai.gov.cn/cms/html/jiujiang/index.html)。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霍先生、黄小姐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邮编:528200 |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第九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先生 交易机构: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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