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路办事处关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路办事处电动自行车采购的资格预审公告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路办事处关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路办事处电动自行车采购的资格预审公告

2017-12-20 16:36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首次参加的供应商请到代理机构进行窗口报名,获取用户名密码,下次公告资格预审可通过用户名密码进行网上报名。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路办事处电动自行车采购

采购文件编号

****-********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
1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882728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3、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4、具有制造商产品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5、具有制造商检测报告;
6、具有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提供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1、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2、法人代表授权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供应商近三个月(2017年9月-2017年11月)的纳税证明及针对被授权人缴纳社保记录;4、提供产品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5、提供产品检测报告;6、提供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7、供应商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如果有违法违规记录,视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 14:00—17:00时。

资格审查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七层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七层

邮政编码

010070

联系人

韩紫彧

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路办事处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路办事处

邮政编码

010070

联 系 人

张冠男

联系电话

139*****338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12-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动自行车 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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