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人民政府生产救灾办公室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县人民政府生产救灾办公室采购项目已由新县财政局以新财竞争性谈判【2017】19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新县人民政府生产救灾办公室,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县人民政府生产救灾办公室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新财竞争性谈判【2017】192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投资总额:49.8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内容:棉被2000床、棉大衣800件、棉被褥600床(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投标保证金:玖仟元整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0、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且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取得省级及以上权威部门出具的“絮用制品资格保证能力证书”
5、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三份2016年以来类似项目合同成功案例,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6、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接受(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7 、供应商需提供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期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报名时间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7 年12月20日至 2017 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北京时间) 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宇辰招标”窗口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度(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成立的公司出具财务状况良好承诺证明),提供近一次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能够证明三个月的缴费记录),并出具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能够证明近三个月完税记录)。并提供本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时上述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年审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报名资料的复印件须加封皮按顺序装订成册(封皮上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日期)。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一经核实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缴纳到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中;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玖仟元整;应于开标前必须到达指定账户。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到达账户的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 账户名称: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县解放路支行;
账号:941 007 010 001 320 005;
行号: 403 516 100 116;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下午15:00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厅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县人民政府生产救灾办公室
联系方式:郑先生
联系电话:
139*****688地 址:新县朝阳路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185*****364地 址:信阳市东方红大道凤凰新世界丹凤楼一单元903室
监督机构:新县人民政府县直
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新县人民政府生产救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
****-*******2017年 12 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