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教育局学校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大冶市教育局学校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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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冶招【2017】31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冶市教育局学校工程项目已由冶财采计备[2017]B92号、冶财采计备[2017]B91号、冶财采计备[2017]B90号、冶财采计备[2017]01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冶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大冶市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南方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一标段(大冶市金牛镇西畈中学运动场工程)、二标段(大冶市灵乡镇宫台小学教学楼维修工程)、三标段(大冶市刘仁八镇八角亭小学教师周转房工程)、四标段(大冶市龙凤山庄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大港护坡改造及风雨遮阳棚工程 )
第一标段
(1)标段编号:冶招【2017】310-1 号
(2)标段名称:大冶市金牛镇西畈中学运动场工程
(3)类别:工程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投标最高限价为:¥974763.27元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描述的全部内容
(7)建设规模: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8)建设地点:大冶市金牛镇西畈中学
第二标段
(1)标段编号:冶招【2017】310-2号
(2)标段名称:大冶市灵乡镇宫台小学教学楼维修工程
(3)类别:工程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投标最高限价为:¥375668.87元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描述的全部内容
(7)建设规模:
(8)建设地点:灵乡镇宫台小学
第三标段
(1)标段编号: 冶招【2017】310-3号
(2)标段名称:大冶市刘仁八镇八角亭小学教师周转房工程
(3)类别:工程
(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5)投标最高限价为:¥*******.87元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描述的全部内容
(7)建设规模:
(8)建设地点:刘仁八镇八角亭小学
第四标段
(1)标段编号:冶招【2017】310-4号
(2)标段名称:大冶市龙凤山庄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大港护坡改造及风雨遮阳棚工程
(3)类别:工程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投标最高限价为:总¥688924.87元
其中:大港护坡改造¥379224.77元 ;风雨遮阳棚¥309700.10元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描述的全部内容
(7)建设规模:
(8)建设地点:龙凤山庄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法人营业执照。
3.2.1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五年)至少已完成 1 个单项合同金额90万元或以上规模的学校运动场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报告)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2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五年)至少已完成 1 个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或以上规模的房屋维修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3三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五年)至少已完成 1 个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或以上规模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4四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五年)至少已完成 1 个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或以上规模的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和30万元或以上规模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报告)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只能对本次招标项目4个标段中的其中 1 个标段进行投标,如出现同时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企业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须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请投标人自行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查询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近三年(查询时间段为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投标的须对联合体双方进行查询,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投标人必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未提供的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取消其投标资格;
3.7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多于 9 家时,评标委员会选择投标报价得分高的前 9 名的有效投标进行详细评审,其他有效投标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3.8对于至发布公告之日止,承建本市教育建设项目至今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工的建筑公司不得参与投标(未履约公司名单详见附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大冶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dyjypt.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7 年 12 月20日至 2017 年 12 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登录“大冶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dyjypt.com ,下同),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大冶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年 1 月12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大冶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大棋西路二号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 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 5.1 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或法人应当作为投标人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二代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查验,以证明其出席。招标人核实确认并如实记入开标记录。投标人的项目经理或法人未参加开标会的,或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或法人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4 投标人代表还须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唱标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政府网(招投标板块)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冶市教育局
一标段
联系人:朱作斌
电话:189*****129
二标段
联系人:陈义一
电话:139*****658
三标段
联系人:毛占平
电话:134*****832
四标段
联系人:黄艳梅
电话:139*****28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南方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冶市怡和路67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
2017年 12 月20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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