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体育工作大队4号楼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体育工作大队4#楼危房改造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榕发改政策【2009】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体育工作大队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建省体育工作大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州市福飞路151号福建省体育工作大队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约2000平方米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05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不适用 ; 2.5. 工程质量要求: 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 2.6.2.设计单位: ; 2.6.3.代建单位: 不适用 ; 2.6.4.监理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2月24日至2009年3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分至 11 时0分,下午3 时0分至5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帐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万元人民币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3月12日9时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www.fjjsjy.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体育工作大队 ; 地址: 福州市福飞路151号 ,邮编: 350003; 联系人: 史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东大路92号华源大厦八层 ,邮编: 350001 ; 联系人: 陈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农行福州市鼓屏支行 ; 账户名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账 号: 0031 0104 0003 264。 交易中心名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南区十三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