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格尔木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救护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公告]格尔木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救护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格尔木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救护车采购项目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受格尔木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拟对格尔木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救护车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询价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格尔木格建询价(货物)2017-048

采购项目名称

格尔木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救护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询价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2800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请点击此处下载)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资格。

3、供应商应为拟投标车辆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必须满足国家行业标准。
5、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具有合法的可报牌手续。
6、询价文件内的车辆均应随车同时提供车辆的全套使用说明书、随车附件及随车相关资料。
7、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1日 09:22

询价表领取时间

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7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

询价表领取方式

现场发售

询价表领取地点

格尔木市江源路70号(市就业服务局一楼)格尔木格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证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行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单位介绍信(提供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29日14:30

开标时间

2017年12月29日14:30

投标及开标地点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4号开标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格尔木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彦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格尔木市站前路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格尔木格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玉霞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江源路70号(市就业服务局一楼)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

收款人

格尔木格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1050 2660 8403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格尔木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格尔木格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救护车 医院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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