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机关天津市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平台运维及推广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机关天津市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平台运维及推广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机关天津市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平台运维及推广服务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平台运维及推广服务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平台是天津市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的公益性基础服务平台,由地方政府投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规划、设计、组织、建设。目标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建设,将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对社会公开、透明,提升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利用知识产权信息的意识和能力,挖掘并发挥出知识产权信息的巨大价值。《新一代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检索与分析系统》是天津市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专利信息基础数据资源平台,为本市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提供公益性专利数据检索与分析服务,是本市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的重要工具。充分发挥《新一代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检索与分析系统》服务功能与特性,能够有效提升本市企事业单位等科技创新主体专利信息运用水平与技术创新能力,为本市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充足动力。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57.5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新一代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检索与分析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内容,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为各地方部署“新一代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检索与分析系统”,该系统上线运行后作为“天津市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平台”重要组成部分,为本市提供公益性基础数据服务功能。为保证“新一代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检索与分析系统”充分发挥公益性基础数据服务功能,要求在保证该系统技术性运维同时,能够开展系统推广、线上与线下服务、专利信息利用培训等能力,同时在系统服务开展过程中。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市知识产权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具有公益性知识产权服务职能,同时能够充分保证系统注册用户基础数据与使用数据的保密性;另外中心已承担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具体工作多年,有丰富的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平台运维工作经验,目前该中心负责运维的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平台包括《天津市知识产权门户平台》、《天津市电子专利受理平台》、《天津市知识产权信息支持平台》、《天津市知识产权语音服务平台》、《中外专利数据库服务平台》、《环保领域中外专利数据库服务平台》、《天津市网上专利展示交易平台》、《天津市企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专利在线分析系统》等;中心每年为本市企事业单位提供公益性专利信息专题培训15场以上,培训人数3000人次以上;为本市企业开展专利咨询服务20余家,服务过程中专利数据检索与下载量超过150万条;同时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市科委、市中小企业局软课题研究、企业服务项目等工作,并获得高度评价;本系统将部署在市知识产权局机房,中心与市知识产权局在同一办公地点,能够极大提高运维效率,降低运维成本。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科研西路金辉大厦5楼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科研西路金辉大厦5楼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2017年8月9日,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天津市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平台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论证,专家组审阅了平台建设方案内容,听取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理由说明,经过质询和讨论,形成意见如下:1.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平台运维工作经验,中心一直负责运维的天津市知识产权门户平台、天津市电子专利受理平台、天津市知识产权信息支持平台、天津市知识产权语音服务平台四个平台运行稳定。2.“新一代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检索与分析系统”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在天津市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平台基础上拓展的服务功能,需要承建单位熟悉现有业务系统和相关业务。3.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具有公益性知识产权服务职能,能够充分保证系统注册用户基础数据的保密性。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与市局办公地点一致,有熟悉平台和业务的稳定运行维护队伍,能高效地完成运维工作。综上,专家认为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合理,建议由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为此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承建单位。程仁洪南开大学软件学院教授
2017年8月9日,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天津市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平台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论证,专家组审阅了平台建设方案内容,听取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理由说明,经过质询和讨论,形成意见如下:1.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平台运维工作经验,中心一直负责运维的天津市知识产权门户平台、天津市电子专利受理平台、天津市知识产权信息支持平台、天津市知识产权语音服务平台四个平台运行稳定。2.“新一代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检索与分析系统”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在天津市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平台基础上拓展的服务功能,需要承建单位熟悉现有业务系统和相关业务。3.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具有公益性知识产权服务职能,能够充分保证系统注册用户基础数据的保密性。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与市局办公地点一致,有熟悉平台和业务的稳定运行维护队伍,能高效地完成运维工作。综上,专家认为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合理,建议由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为此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承建单位。马虎兆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研究员
2017年8月9日,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天津市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平台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论证,专家组审阅了平台建设方案内容,听取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理由说明,经过质询和讨论,形成意见如下:1.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平台运维工作经验,中心一直负责运维的天津市知识产权门户平台、天津市电子专利受理平台、天津市知识产权信息支持平台、天津市知识产权语音服务平台四个平台运行稳定。2.“新一代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检索与分析系统”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在天津市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平台基础上拓展的服务功能,需要承建单位熟悉现有业务系统和相关业务。3.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具有公益性知识产权服务职能,能够充分保证系统注册用户基础数据的保密性。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与市局办公地点一致,有熟悉平台和业务的稳定运行维护队伍,能高效地完成运维工作。综上,专家认为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合理,建议由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为此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承建单位。冯昱天津电气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经济师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7年12月22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7年12月28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
2)联系人:杜建泽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转2818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2017年12月21日


标签: 推广 运维 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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