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布展陈设招标公告
平遥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布展陈设招标公告
平遥县文化局平遥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布展陈设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山西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遥县文化局的委托,将对采购人平遥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布展陈设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一、项目名称:平遥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布展陈设采购
二、项目编号:sxmc单字[2017]1220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内容共一包:平遥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布展陈设采购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4、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5、交货地点:平遥县文化局指定地点。
四、预算金额:366916元整。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六、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平遥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属于平遥本土文化展览馆,需要供应商在研究平遥本土文化、设计符合平遥本地特色的艺术展馆上具备丰富的布展经验和独特的设计理念。平遥县艺轩图文设计有限公司成立九年来,一直致力于博物馆、展览馆的布展设计与施工,拥有在雕塑、绘画、文案主创上非常专业的艺术精英和团队,先后独立设计制作了平遥国际摄影博物馆(文庙院内)、平遥华北镖局博物馆、平遥汇武林传统武术陈列馆、平遥协同庆钱庄(票号)博物馆、平遥晋商家俬博物馆、平遥天吉祥博物馆、平遥雷履泰故居博物馆、平遥中国镖局博物馆、平遥同兴公镖局博物馆等,该公司在研究平遥本土文化、设计符合平遥本地特色的艺术展馆上具备丰富的布展经验和独特的设计理念。故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由“平遥县艺轩图文设计有限公司”供应。
七、响应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供应商报名备案: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4、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5、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报名截止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
7、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纳税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最后一次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项社会保险金凭据。)
九、公示期限: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5日。(五个工作日)
十、采购文件发售: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5日(北京时间8:00-12:00,14:30-16: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西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平遥县顺城路100号)。
3、售价:人民币每包500元整(采购文件售出不退)
十一、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参加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应于2017年12月27日开标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到山西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十二、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7年12月27日9时30分在山西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平遥县顺城路100号)谈判。参加单一来源采购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时参加。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遥县文化局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柳根路政务大楼八层
联系人:霍先生联系电话:(0354)*******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耿女士联系电话:(0354)*******
邮编:031100邮箱:sxmczbgs@163.com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向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5日(五个工作日)。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单位或平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反馈,预期不在受理。
山西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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