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中心大楼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科技中心大楼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受 广州市海珠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广东粤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发起科技中心大楼设计 招标竞赛活动。本次招标竞赛面向全国范围,公开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竞赛。现公布招标竞赛信息如下:
1. 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 科技中心大楼
1.2 工程位置: 广州大道南敦和路189号大院内
1.3 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约10447.48㎡,计划建设科技中心大楼建筑总面积约10000㎡(其中:地上面积约7000㎡左右,地下室面积约3000㎡左右),层数为11层。
1.4 投资总额:人民币 2300 万元,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1.5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限额不宜大于人民币 1550 万元。
1.6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70 年。
[注释]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规定的不宜少于50年。
1.7 项目批准文件: 海发改基[2006]61号 。
1.8 规划用地文件: 穗规地证[2006]1059号 。
1.9 发包范围包括下列内容:
- 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 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
- 编制工程竣工图。
[注释] 选择合适的发包范围,删除不需要的内容。
1.10 前期服务机构: 无 。
[注释] 前期服务机构是指曾经参与本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编制、方案设计的机构。招标人应当如实披露前期服务机构的情况。
2. 招标人
2.1 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2.2 地址: 广州大道南敦和路189号大院内 。
2.3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2.4 电话: ***-********、******** ,传真: ***-********
2.5 联系人姓名: 张明权、赵俭交 ,手机号码: 139*****608
[注释] 招标人的信息应当公开,以便各方当事人进行查询和联络。
3. 招标代理机构
3.1 名称: 广东粤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3.2 地址: 广州市天河南二路27号保利丰兴广场和兴阁1705 。
3.3 邮政编码: 510620 ,电子邮箱:gdynjl@126.com
3.4 电话: ******** ,传真: ********
3.5 联系人姓名: 古爱媚 ,手机号码: 133*****090
4. 监督机构
4.1 勘察设计招标监督机构名称: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
4.2 地址: 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3号楼415室 。
4.3 邮政编码: 510032 ,电子邮箱:ljx@gzcc.gov.cn
4.4 电话: ***-******** ,传真: ***-********
4.5 联系人姓名: 刘坚雄 ,手机号码: 131*****686
4.6 发票监督机构: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涉税案件举报中心) 。
4.7 地址: 广州市吉祥路46号 。
4.8 邮政编码: 510030 ,电话: 020-12366-2
5. 交易服务机构
5.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5.2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
5.3 邮政编码: 510635 ,
5.4 电话: ***-******** ,传真: ***-********
5.5 联系人姓名: 蒋东旗 ,手机号码:
[注释] 投标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 投标资格
6.1 招标人根据申请人的资信、承约能力、技术实力,尤其是其技艺、效率、经验和可信度,从中选定数量合适(下限不小于5,上限不大于20)的正式投标人参加投标,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函方可购买招标竞赛文件。正式投标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或建筑专业甲级 设计资质证书。
[注释] 本工程未达设计公开招标规模。
6.2 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承接任务所需要的全部专业技能和资质,可以通过联合体或分包的方式来获得全部专业技能和资质,投标人可以在商务谈判前提供分包人的名单和资质证书,分包人须经招标人同意。承包人及分包人之间分工相同的,以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分工不同的,按各自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
6.3 建筑师或外国企业可以参加方案设计投标竞赛。如果中标承担初步设计(基础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必须选择至少一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工程设计费分配比例由合作双方商定,协商不成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6.4 如果外国企业中标承担初步设计(基础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应当提供以下能满足建设工程项目需要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要求有外国企业所在国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包括:
- 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
- 所在国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和企业保险证明;
- 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公证机构出具的企业工程设计业绩证明;
- 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 国际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认证证书;
- 参与中国项目设计的全部技术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最高学历证明和执业注册证明;
- 与中方设计企业合作设计的意向书;
- 其他有关材料。
6.5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投标,必须将前期工作成果毫无保留地随招标竞赛文件一起发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服务机构不可参加投标。
6.6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投标:
- 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招标竞赛文件规定的投标资格;
- 未购买招标竞赛文件;
- 近三年曾经与招标人有合同履约纠纷;
- 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股权关系;
- 已收到破产申请或已明显无力清偿债务;
- 在商业或职业过程中严重渎职或者触犯刑法;
- 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完税义务及关于社会保障体系规定的支付义务;
- 提供严重歪曲事实的资料信息。
6.7 如果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参加投标并缴纳各种费用,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该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6.8 中标人应委派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应当具有本专业或者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
6.9 如果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足5人,修正招标方案,报主管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7. 投标报名
7.1 自招标竞赛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从速办妥以下手续:
- 按照监督机构的规定登记备案,列入监督机构备案名单。
- 以电子邮件方式将《资格预审表》同时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和监督机构,并打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接收。
- 派人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竞赛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发票),递交《资格预审表》,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交纳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为邮寄招标竞赛文件,费用由双方协商。
8. 日程安排
8.1 请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于 2006年11月8日上午10时 到 广州大道南敦和路189号大院内 集合,进行现场考察。如果投标人错过时间,请自行前往现场考察。
8.2 自招标竞赛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计 30 日内,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招标竞赛文件开始发出之日是指售出第一份招标竞赛文件的日期。
[注释] 特级和一级工程设计备标时间不少于45日,二级或以下工程设计不少于30日,概念设计不少于20日,技术较简单的项目不少于30日,其余不少于20日。
8.3 招标人从开始评标之日起20日内定标。
8.4 中标人确定后,在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公示。
8.5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监督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8.6 招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8.7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最新通知为准。
9. 工程设计费和设计工期
9.1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执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9.2 各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如下:
- 方案设计阶段占全部工作量的 15 %;
- 初步设计阶段占全部工作量的 30 %;
- 施工图设计阶段占全部工作量的 55 %。
[注释] 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配合工程建设需要提供现场指导和监督服务。
9.3 基本设计收费暂定为 54 万元,计算依据包括以下内容:
-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暂定为 54 万元;
- 专业调整系数暂定为 1.0 ;
-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暂定为 1.0 ;
- 附加调整系数暂定为 1.0 ,其中室内装修设计附加调整系数暂定为 1.5 。
[注释]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查《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按直线内插法计算;调整系数《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工程复杂程度表》、设计收费标准的总则和有关章节的附注。
9.4 其他设计收费暂定为 9.72 万元,计算依据包括以下内容:
- 主体设计协调费暂定为 万元;
- 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暂定为 万元;
-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暂定为 5.4 万元;
- 竣工图编制费暂定为 4.32 万元。
[注释] 其他设计收费由发包人确定是否委托设计人完成相应的工作,如果委托则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为基本设计收费的5%;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为基本设计收费的30%-40%;施工图预算编制费为基本设计收费的10%;竣工图编制费为基本设计收费的8%。
9.5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暂定为 63.72 万元。
[注释]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9.6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费下浮 2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费可以根据项目的规模、进度、难度等情况约定费率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大于20%,由招标人规定。
9.7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收费预计为 43 万元。
[注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占全部工作量的比例×(100%±浮动幅度值)。其中:工程考察调研费不超过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收费的5%,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参加。
9.8 如果中标人认为专项工程设计收费低于成本,可以要求招标人(发包人)另择设计单位进行专项工程设计。确需另择设计单位进行专项工程设计的,相应扣减计费额,设计费相应调整,专项工程设计费由招标人(发包人)直接支付给专项工程设计人。
9.9 确认中标通知书前付清方案阶段设计费(投标补偿、总体设计费),其余工程设计费分七期支付如下:
- 签订设计合同5天内支付20%;
- 初步设计审查通过5天内,累计支付35%;
- 施工图审查通过5天内,累计支付75%;
- 设计技术交底完成5天内,累计支付80%;
- 工程完成50%时,累计支付90%;
- 工程竣工验收时,累计支付98%;
- 缺陷通知期限届满,设计费全部付清。
9.10 设计工期如下:
- 设计合同签订后 5 工作日完成方案修改;
- 方案确定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
- 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 缺陷通知期为竣工后365天。
[注释] 施工图设计工作量约为初步设计的1倍。如果将工作日改为日历日,设计费不下浮。
9.11 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1%;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9.12 中标人须配合工程建设需要提供现场指导和监督服务,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累计驻现场时间不少于 25 工日;除此以外,如果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派设计代表常驻现场,另行支付酬金。
[注释] 驻现场时间按每2万元设计费1工日计算。
10. 招标费用和投标补偿
10.1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0.2 方案设计费为人民币 8 万元,全部用于投标补偿,分配如下:
- 付给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1等奖人民币 1.44 万元(18%)。
- 付给评审排序第2名的投标人2等奖人民币 1.28 万元(16%)。
- 付给评审排序第3名的投标人3等奖人民币 1.12 万元(14%)。
- 付给评审排序第4名的投标人4等奖人民币 0.96 万元(12%)。
- 分别付给评审排序第5名至第8名的投标人经济补偿人民币 0.8 万元(10%)。
- 其余投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再给予经济补偿。如果投标人少于8名,剩余的投标补偿支付给中标人。
[注释] 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建筑、住宅、室内装修、园林绿化、人防工程的方案设计费=基本设计收费×方案设计阶段占全部工作量的比例,其他工程的总体设计费=基本设计收费×5%。
10.3 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认定投标方案未达到招标竞赛文件规定的编制深度要求的,或者串通投标的,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
10.4 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招标人按方案设计费的50%向该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如果只使用未中标方案特有的某部分,招标人按该部分占整个项目的比例向该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
10.5 招标人按每日不少于人民币 500 元向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评审酬金,首席评委另加20%。外地评审专家的往返交通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注释] 评审酬金建议每日不少于500元,或者每个方案不少于100元。
10.6 交易服务机构收取的场地使用费由招标人支付,投标报名费由投标人支付,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10.7 揭晓评标结果后,投标人可以立即取回不能获得经济补偿的投标方案。
11. 其他事项
11.1 本公告为招标竞赛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竞赛文件为准。
11.2 投标人应考虑风险,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外国企业应该了解和考虑有关注册、税金、报关、汇率、外币兑换出境、通信和旅行、现场服务等问题,以免产生分歧。
11.3 财政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
11.4 投标人凭合法发票收费,税金、投标报名费和交易服务费自理。
11.5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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