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以下工程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业主: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二、代建单位:广州开发区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四、项目名称:九龙大道改造工程之电信统建管道工程施工招标
五、项目规模及招标内容:
主要敷设φ110通信管道25孔约15公里。具体情况详见施工图。
六、工期与质量:工期要求:90日历天。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七、工程地点:广州萝岗区内
八、立项金额:项目总投资约1400万元,投资来源:财政投资。
九、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最低标准:
1、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
2、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不准参加同类工程的投标和施工的企业,如仍在受罚期内,不准参加本工程投标。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4、必须具有广州市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不允许参加本工程投标。
6、企业参与了本项目的设计、前期、招标及监理工作,不允许参加本工程投标。
7、拟委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要求:相应级别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且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拟委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以上岗位不能兼任)须为本企业人员;本企业人员应与企业有正式用工手续,企业为其购买了国家规定的各种保险的人员;
9、企业2004年至今在广东省内承接过1000万元(或以上)规模已完工的电信管道工程。
10、本招标工程不接受同一法人代表的两家以上(含两家)企业报名。
11、本招标工程不接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的企业报名。

12、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的报名。
13、本次招投标执行市建委《关于招投标中使用企业信用档案》的规定。
14、执行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的《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十一、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带原件对照,资格预审资料的每一页上都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按本公告所列顺序编制目录[业绩部分的目录内还应编制各个业绩的子目录]和装订成册[总的要求是:资格预审资料的装订要求采用线拉或用压胶的装订方式;资格预审资料的封面上边显示投标工程名称、中间注明“资格预审资料”、下边显示投标人全称和联系人姓名及移动电话号码;在每一页资料上须标明页码,并且目录上的各页码所属内容与实际应一致],对资格预审资料未能满足“装订成册”要求的,则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下列资料第10、11、12项由招标人进行审核,其余十项均由招标人进行初审,区交易中心进行复审}:
1、诚信声明
2、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含年审页,原件对照,A4复印件)
3、广州地区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证书(原件对照,A4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5、营业执照(含年审页,原件对照,A4复印件)
6、拟派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年审页,原件对照,A4复印件)
7、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含年审页,原件对照,A4复印件)
8、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对照,A4复印件)
9、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原件对照,A4复印件)
10、拟委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以上岗位不能兼任)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证明(原件对照,A4复印件)
11、拟派项目管理人员组织架构表
12、企业2004年至今承接的1000万元(或以上)规模的电信管道工程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对照,A4复印件)
十二、本招标工程设置限价,高于限价者视为无效标书。限价为经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招标预算价下浮15 %。
十三、投标人确定方式:本招标工程在受理招标报名后,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对所有资格预审资料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所选派的项目经理进行核对,剔除未在市建委备案、已被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锁住的项目经理的投标申请人后,若资格预审合格者(指审核事项全部合格)少于5名时,则依法重新组织招标;若资格预审合格者≤12名且≥5名时,则全部为本招标工程的候选投标人;若资格预审合格者超过12名时:则用摇珠方式产生本招标工程的候选投标人,摇珠摇出的前12名为候选投标人,第13名、14名分别为第一、第二候补投标人。所有投标候选人经区招标办审查合格后方可成为正式投标人。
十四、报名时间:2006年11月7日 上午9:30-11:30,下午2:00-3:30
摇珠时间:2006 年11月9日 下午14:00 (如不须摇珠,则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十五、报名和摇珠地点: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话:********)。
十六、投标保证金:按不大于立项金额的2%为25万元整(以支票形式)。报名者必须在报名前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报名者凭建设单位财务开具的正式收据方可报名。(地址: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5楼财务结算中心(1),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广州开发区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成为本项目的正式投标人,在正式投标人确定后退回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十七、注意事项:(1)报名及摇珠时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中的被委托人必须亲临,并带本人身份证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以备查验。(2)招标文件购买费用500元。(3)图纸押金500元。

建设单位联系人:莫明飞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联系人:蓝海涛 联系电话:139*****0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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