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镇5T后装式垃圾压缩车招标公告

南港镇5T后装式垃圾压缩车招标公告








舒城县南港镇5吨后装式垃圾压缩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CGS2017-0145

询价通知书

采购人:舒城县南港镇人民政府

集中采购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舒城县南港镇5吨后装式垃圾压缩车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各潜在供应商:

受舒城县南港镇人民政府委托,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询价方式采购5吨后装式垃圾压缩车,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需求

1.货物名称:5吨压缩垃圾车

2.采购数量:1辆

3.产品技术参数要求:


项目

技术参数

底盘

二类载货汽车底盘, 国五排放,配备钢丝胎

发动机功率(KW)

≥118 kW

整备质量(kg)

≥8500

垃圾箱有效容积 (m3)

≥9

填装器料斗容积(m3)

≥1.65

污水箱总容积(L)

≥380

填装作业一次循环时间(s)

≤25

翻桶作业一次循环时间(s)

≤12

卸料作业循环时间 (s)

≤45

控制方式

自动、手动

驾驶室

配备原厂冷暖空调

性能描述:

1、采用先进的双向压缩技术,压缩比可高达1:2.5以上。

2、上料机构挡桶杆采用“柔性自缓冲”结构形式。

3、采用独立油缸锁紧控制方案,通过电气传感器发指令实现打开或锁紧填装器。填装器与垃圾箱结合面采用优质中空硅胶材质橡胶,耐腐蚀能力强,弹性好。

4、采用先进的CAN总线,控制器具有自诊断、自识别故障功能;采用比例控制换向阀,无液压冲击。

5、垃圾箱,填装器,推铲等关键结构件材质均选用高品质耐候钢板,填装器料斗采用优质450HB特种耐磨钢板。

6、采用了先进的液压举升安全回路。


备 注:

1、本通知书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参数仅作为说明,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相当于或优于本询价函中技术参数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如有虚假响应,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将其行为录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相关处罚。

2、本项目为一整包,总价限价为人民币3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总价限价为无效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2、供应商处于《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次修订)舒公管(2017)5号文件规定的记录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所投产品应在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投标产品须能够在六安地区顺利办理入户。

4、售后服务要求:

4.1、供应商应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当产品发生故障时,需在24小时内解决;

4.2、质保期:一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投标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设备)费用、运输费(含上下车)、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利润、税金等所有一切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应当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 人民币-元。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服务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经询价小组评审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满足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产品质量合格,所投服务必须完全满足本文件的各项要求。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服务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运送、测试(如有)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服务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

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品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

3、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或未按通知书要求提供的;

4、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5、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6、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7、供应商未按规定方式、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投标时供应商数量不足,不符合竞争要求的,但经评审后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时,按照本须知第(二十)款之规定执行;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七)质疑与投诉

1、质疑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实行实名制,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正常工作秩序。

2、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公告期间或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七个工作日内;

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开评标现场提出;

2.3对政府采购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3.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3被质疑人名称;

3.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3.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3.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4.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4.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4.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5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5、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在质疑受理后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并以书面形式(网站公示)通知质疑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

质疑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向内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

7、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予以严肃处理。

7.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7.2捏造事实恶意诬陷他人、有意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或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材料的。

(八)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中心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并报请监管部门严肃处理。

(九)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的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备案。在投标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虚假响应、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舒城县招投标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给予处罚。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通知书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十)投标供应商有下列违法违规情形之一的,给予记录不良行为,并给予相关处罚:

1、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参加投标人员冒名顶替,提供的各类证书、证明有伪造篡改等虚假行为的,给予记录不良行为,且其所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隐瞒在规定期限内受到的相关处罚、处分的,给予记录不良行为;

3、在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汇出等情形的,给予记录不良行为,且其所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拒签合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和履约风险担保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予记录不良行为,中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给予记录不良行为,如果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本中心询价采购活动在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

(十二)验收:

1、验收时,原则上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询价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2、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3、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如有)由采购人封存,留作供货时核对验证。

4、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中标供应商)承担。

(十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所有货物到达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价款的95%,余下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十四)质保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十五)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十六)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设投标保证金5000元,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账户汇至以下指定账户。

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转帐、电汇

开户单位: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县支行:***********************

(十七)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退还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日内无息退还。

(十八)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十九)特别注意事项:本询价通知书中要求提供的产品或产品生产厂家的相关证明资料(如:证书、检测报告等),供应商在投标时因相关原因提供不了的,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在中标公告期限内提供给采购人。

采购人在收到预中标供应商的后补投标承诺书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证书、检测报告等)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核确认意见或书面申请请原询价小组对后补资料重新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后,集中采购机构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如中标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缺少的资料,依据项目询价通知书规定视为虚假响应,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行为录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相关处罚。

如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中给予承诺也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视为无效投标。

(二十)依据舒政办(2017)20号文件《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和改进招标采购服务的通知》和舒公管(2017)3号文件关于印发《舒城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操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在评审后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时,规定如下:

1、经评审后合格供应商为2家时,经询价小组2/3以上成员论证询价通知书无不合理条款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后,评标现场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谈判规则:不改变原预算价、采购需求、合同主要条款,经谈判后采取最低价中标,确定一名中标人。(规则详见附件7)

2、经评审后合格供应商为1家时,经询价小组2/3以上成员论证询价通知书无不合理条款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后,评标现场直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规则:不改变原预算价、采购需求、合同主要条款,经谈判后,确定中标人。(规则详见附件8 )

五、报价时间及方式

报价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8日15:00时;

报价方式:书面纸质形式;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密封递交)。

响应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评审办法前附表一、二、三”规定需要提供的资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3)售后服务方案(无固定格式,供应商自拟);

(4)投标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5)商务要求响应表、技术规格响应表、投标企业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格式详见附件)

(6)投标产品的彩色图片(正侧面、正后面照片)

(7)询价通知书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评标定标办法

1、评标办法:本次询价活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

2、评标、定标程序:询价小组将依据评审办法前附表一、二、三的顺序依次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询价小组根据通过符合性评审,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如果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的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评审办法前附表一(资格审查指标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资格评审标准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响应文件中附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所投产品应在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

技术标中附公告资料的复印件并标示出所投车辆型号。

3

投标保证金回单及投标企业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

询价响应文件中附投标保证金回单复印件和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企业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原件

以上评审中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办法前附表二(初步评审指标表)

序号

评审因素

初步评审标准

1

供应商名称的

一致性要求

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后审中提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如有)应一致。

2

询价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询价响应文件盖章、签字齐全。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有效并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询价响应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格式

须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完整无重大遗漏,不得影响询价响应文件评审,且不得出现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等情况。

5

询价响应文件的唯一性和确定性

供应商不得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以上评审中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初步评审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办法前附表三(详细评审指标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询价响应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1

技术、服务响应情况

1、供应商所投的产品(设备)技术性能(参数)须完全响应或优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内容,在技术规格响应表中给予相关说明。

2、供应商应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

2

付款方式、质保期、供货期

应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并在商务要求响应表中给予相关

说明

以上评审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详细评审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 ****-*******

八、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laztb/

舒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cheng.gov.cn/

舒城县政府采购网http://www.lazfcg.gov.cn/shucheng/

六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azfcg.gov.cn/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ahzfcg.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九、发布时间

本询价通知书发布日期为:2017年12月22日
















采购项目

询价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

项目编号: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年月日

附件1

技术规格响应表

(可根据本项目需要作适当改动,由投标单位自行填写)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按投标人所投内容填写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

品牌及型号

投标产品技术规格参数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投标人应按采购需求内容逐项对投标货物的参数、配置及服务要求描述。如不进行描述,仅填“响应”或未填写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

附件2

商务要求响应表


序号

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

供应商承诺内容

是否偏离(如有,需注明原因)

1

付款方式

2

供货安装期

3

质保期

4

……

注:1、如无偏离填 “无”。

2、供应商如因没有认真填写此表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投标报价函

序号

品名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合价

1

2

3

4

5

6

7

8

9

……

投标报价

大写:元(小写:元)

注:

1、投标人报价内容应包含所有招标采购需求内容,若有漏项或未填写,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本张若一页填写不下,可按同样格式扩张,但每页都须盖章。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附件4

4.1投标产品的彩色图片(正侧面、正后面照片)

4.2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附件5

投标企业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投标人:(以下称乙方)

为加强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有效遏制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挂靠以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工程 (招标编号:)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本项目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二、乙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

三、乙方承诺依法参与项目招投标活动,做到合法、诚实、守信,如乙方发生下述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

(一)串通投标或视为串通投标的任意一种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6、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

(二)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挂靠投标的;

(三)弄虚作假投标的任意一种情形: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安排人员冒名顶替参加投标;

6、隐瞒在规定期限内受到的处罚、处分;

7、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五)以向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六)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拒签合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和履约风险担保金、或未按合同条款履约的;

(七)故意以捏造、虚构事实等方式进行恶意投诉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四、乙方承诺本协议作为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在开标现场签订,并由乙方将已签字盖章的协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招标代理机构)可拒收其投标文件。

六、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反以上条款,全权委托并服从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本协议规定监督处理。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同本项目投标有效期。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本协议于年月日签订

附件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单位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招标采购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代理人所签署的关于本项目的一切文件,我方均承认。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日 期:

合同条款(格式)

采购人:                                                                                                                                                                  

供应商:

一、货物设备供应一览表


序号

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金额

生产厂家

1

2

3

4

二、合同条款

1.合同范围

合同范围应与中标通知书、询价通知书相一致。

2.合同的签订

2.1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约定,和采购人在约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2.1.1交货地点:

2.1.2交货期:

2.2交货方式:,在整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运输、保管、保险均由中标人负责。

3.1合同价款:

3.2付款方式:

4.合同修改

4.1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须报公共资源监管部门核准。

5. 质量标准和验收

5.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经合法途径取得的。

5.2中标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及验收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货物或服务,因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5.3验收由使用单位按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

5.4双方对货物或服务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同意的专业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6.违约责任

一、6.1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质量必须达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凡在供货、安装调试、检测、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无偿更换直至符合质量要求,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若更换后仍达不到招标文件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须承担采购人直接经济损失。

二、6.2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短缺、故障或损坏,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及时给予补齐或修复。

7.违约赔偿

7.1除不可抗力外,如中标人发生不能按期完成供货安装任务,采购人发生中途变更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规定处以违约金。

7.2 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的供货时间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逾期每推迟一天,扣中标价1%的滞纳金给采购人。

7.3采购人在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以招标违约处理,并赔偿中标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8.不可抗力

8.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9.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9.1凡有关本合同或与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

9.2仲裁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

9.3在仲裁和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定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9.4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10、合同解除:

  10.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可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限期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履行合同的;

  (2)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标的物或标的物验收不合格的;

  (3)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2、其他约定事项:

13、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供应商各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壹份。

14、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 日。

15、其他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采购人(签章): 供应商(签章):

采购人代表(签字): 供应商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附件7

竞争性谈判规则

采取2轮报价方式,询价响应文件中报价为第1轮报价,供应商在开标现场填写1轮报价。谈判小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一名中标人。如果供应商最终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采取采购人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主要程序如下:

1、现场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2、供应商现场填写报价。供应商现场填写报价并提交《最终投标报价书》,第2轮报价不得高于第1轮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3、宣布最终报价。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宣布各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并制作记录。
4、确定中标供应商。谈判小组根据有效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

第轮投标报价书

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我方经研究决定最终以 大写:元,小写:元来承担并完成本项目所有产品(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及其他服务直至达到采购人要求。

供应商:(盖章)或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1、本《投标报价书》由投标人在投标现场填写。

2、投标综合单价以最终投标报价/第一轮报价(询价通知书报价)计算按比例确定综合单价。

附件8

单一来源谈判规则

采取多轮谈判报价方式,询价响应文件中报价为第1轮报价,供应商在开标现场至少填写1轮报价,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按最终报价确定一名中标人。主要程序如下:

1、现场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2、供应商现场填写报价。供应商现场填写报价并提交《最终投标报价书》,后续报价不得高于第1轮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3、宣布最终报价。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宣布各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并制作记录。
4、确定中标供应商。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根据最终报价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


第轮投标报价书

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我方经研究决定最终以 大写:元,小写:元来承担并完成本项目所有产品(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及其他服务直至达到采购人要求。

供应商:(盖章)或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1、本《投标报价书》由投标人在投标现场填写。

2、投标综合单价以最终投标报价/第一轮报价(询价通知书报价)计算按比例确定综合单价。


直机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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