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尾气办2016年项目)机动车尾气红外遥感监测车

(环保尾气办2016年项目)机动车尾气红外遥感监测车




结果公告


(采购序号:第1次)



沈阳鑫凯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机动车尾气检测防治中心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结果公告如下,望周知。

一、采购情况

1.项目名称:
(环保尾气办2016年项目)机动车尾气红外遥感监测车

2.项目概况:********15f52cbb266-7ae0)">查看

3.项目编号:
CG17-01-1351

4.采购文件序号:
1-2

5.采购公告日期:
2017年12月01日

6.评审成员名单:
成员类别 成员明细
姓名单位评审专家类别职称
采购人代表 杨益 沈阳市机动车尾气检测防治中心
评审专家 王齐 辽宁省核工业地质局 环保监测设备高级工程师
评审专家 程芳雯 抚顺县环保局 环保监测设备工程师
评审专家 赵纪梅 辽宁银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高级会计师
评审专家 王林山 东北大学理学院 环保监测设备教授


二、采购结果
包组编号结果类型确定原因或废标情形确定日期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
CG17-01-1351-001中标 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017年12月21日********15f52cbb266-7ae0)">查看


三、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
151*****47628)">下载。

四、说明

1.凡与本次公告相关的事项,详见本公告或向沈阳鑫凯招投标有限公司咨询。

2.除特殊说明,本公告所指时间为北京时间,所指日数为日历天数。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人

名?称:沈阳市机动车尾气检测防治中心

地?址:无

联系人:于涛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沈阳鑫凯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55号(万泉商业中心)605室

联系人:王冠楠

电?话:********538



沈阳鑫凯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1日

采购信息更正公告

(采购序号:第1次)



沈阳鑫凯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机动车尾气检测防治中心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采购信息更正公告如下,望周知。

1.项目名称:(环保尾气办2016年项目)机动车尾气红外遥感监测车

2.项目编号:CG17-01-1351

3.文件序号:1-1,原文件已变。请已获取原文件的供应商和被标注且未获取原文件的供应商下载现文件;请未获取原文件的供应商按原公告公示的获取方式获取现文件

4.原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2月01日

5.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 09:00

6.更正事项和内容:
序号更正事项更正内容
1开标时间更正开标时间提前至2017年12月20日
2采购文件更正请到代理公司详细询问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人

名?称:沈阳市机动车尾气检测防治中心

地?址:无

联系人:于涛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沈阳鑫凯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55号万泉商业中心605

联系人:王冠楠

电?话:********583



沈阳鑫凯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05日



采购公告

(采购序号:第1次)



沈阳鑫凯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机动车尾气检测防治中心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招标公告如下,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环保尾气办2016年项目)机动车尾气红外遥感监测车

2.项目概况:********15f52cbb266-7ae0)">查看

3.项目编号:CG17-01-1351

4.项目属性:货物

5.项目预算:4,600,000.00元

6.包组数量:1

7.完成数量:0

8.采购数量:1
包组编号包组名称包组属性包组预算其他信息
CG17-01-1351-001环保监测设备货物4,600,000.00元********15f52cbb266-7ae0,********15f52cbb266-7adf,货物)">查看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序号法规依据条件描述证明要求
1政府采购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材料证明
2政府采购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材料证明
3政府采购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书面材料证明
4政府采购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材料证明
5政府采购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书面材料证明



三、兼投兼中

不适用。

四、现场考察

不组织现场考察。

五、采购前答疑会

不召开采购前答疑会。

六、采购文件

1.文件序号:1-1。

2.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3.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2月20日 14:30工作时间。

4.获取方式:已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向沈阳鑫凯招投标有限公司提出获取意向;沈阳鑫凯招投标有限公司对有获取意向的供应商的供应商库信息进行核对并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后,在沈阳市政府采购网标注供应商获取资格。被标注的供应商可下载电子版文件;也可前往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纸质版文件。文件以下载的电子版为准。

未进入的,请登录辽宁省本级或所属各市(大连除外)政府采购网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后获取。

接受联合体参加的,除上述约定外,沈阳鑫凯招投标有限公司应对联合体成员的供应商库信息进行核对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还应对联合协议是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义务和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各方金额占比进行审查。

七、响应文件

1.文件组成:详见采购文件。

2.文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0日 14:30。

4.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55号(万泉商业中心)5楼会议室。

5.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密封提交实物件,并携带数字认证证书经沈阳鑫凯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场解密电子件;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提交和解密。所提交的实物件与所解密的电子件不一致的,以电子件为准。

6.政府采购的信息在政府采购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响应文件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7.提交份数:5份,其中:正本1份,其余为副本。

8.文件有效期:自提交之日起90日。

八、评审相关

1.评审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2.评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3.评审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55号(万泉商业中心)5楼会议室。

4.开始时间:2017年12月20日 14:30。

九、说明

1.本公告公示期限为20日。

2.凡与本次公告相关的事项,详见本公告或向沈阳鑫凯招投标有限公司咨询。

3.除特殊说明,本公告所指时间为北京时间,所指日数为日历天数。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人

名?称:沈阳市机动车尾气检测防治中心

地?址:无

联系人:于涛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沈阳鑫凯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55号(万泉商业中心)605室

联系人:王冠楠

电?话:********538



沈阳鑫凯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0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车 遥感 红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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