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街道办事处锅炉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街道办事处锅炉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狄寨街道办事处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狄寨街道办事处锅炉改造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狄寨街道办事处锅炉改造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CPFH17-12-18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狄寨街道办事处 地址:灞桥区水安路狄寨正街狄寨街道办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八楼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0.7MW常压燃油热水锅炉一台(详细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23万元; 项目用途:自用 资金来源:非财政性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并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5、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6、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8日止(工作时间09:00-12:00,14:00-17:00); 2、报名时供应商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即可; 3、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八楼; 4、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5日14:00分止; 2、磋商时间:2018年01月05日14:00分整; 3、磋商地点:西安市鸿业大酒店三楼五会议室(西安市含光北路137号)。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账 号:********6850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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