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乌兹别克斯坦沙尔贡煤矿项目主要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物资】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乌兹别克斯坦沙尔贡煤矿项目主要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乌兹别克斯坦沙尔贡煤矿项目

主要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DWZ-2017-122

1. 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乌兹别克斯坦沙尔贡煤矿项目,发包单位为:乌兹别克斯坦国家铁路股份公司,设计单位为:中赟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单位: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主导方)与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建设资金已落实。

为满足上述项目施工所需,现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作为招标实施单位,对项目施工所需速凝剂、树脂锚固剂和锚杆进行首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沙尔贡煤矿位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苏尔汉河州萨雷阿西亚区沙尔贡市。该矿井于1958年建成投产,采用多水平小阶段爆破采煤法,年生产能力约4.5万吨,1991年乌兹别克斯坦独立后,矿井生产能力逐步萎缩,目前井下处于停产状态,仅在井田中央块段上部山顶地表煤层露头处有零星露天开采,本项目拟将沙尔贡煤矿改造为年产90万吨的矿井。

项目业主方为乌兹别克斯坦国家铁路股份公司(简称UTY)。

合同总价9450万美元,项目合同工期38个月。

2.2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公告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2.1通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17%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两年(2015-2016)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无生产许可证的行业除外。

(6)代理商具备提供物资设备需要的资格或资质,代理的产品要满足通用条件中生产商的相应条件。

(7)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货商,不接受近一年内参与中隧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供货商。

(8)中国铁路总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3.2.2专业条件

3.2.2.1 粉态速凝剂、树脂锚固剂

1、营业范围要求:满足通用条件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所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和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能力及检测报告。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两年(2015-2016)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附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的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材料。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两年铁路、公路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资料(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内无任何违约诉讼案件发生。

3.2.2.2等强螺纹钢式树脂锚杆

⑴满足通用条件的生产商。

⑵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⑶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0万米,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

⑷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已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两年(2015-2016)省部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⑸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4-2016)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提供至少两个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等)。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人代表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商与被授权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务必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成为正式会员(客服热线********00),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4.2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12月21日16:00至2017年12月26日16:00时间内,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对本次招标相应包件进行响应,响应成功后再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招标人只提供标书款收据。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

收款单位全称: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南沙开发区支行

账号:4405 0153 1405 0000 0652

联系人:王永峰****-********(请于工作时间联系,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备注: 汇款时必须注明“乌煤项目XX包件标书款”,否则出现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汇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投标人须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实施单位邮箱(ctgzhaobiao@163.com),招标实施单位核实后,在电子商务平台开通标书下载权限。

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2月21日16时至2017年12月26日16时自行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7">5.1本次招标完全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报价和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电商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

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两至三天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和编辑报价,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完成,导致投标无效。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线********00)。

5.2逾期上传投标文件及报价,招标人不予受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5.4欢迎有意参加线上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前往现场参与,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状元红路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和(http://)发布。

7. 联系方式

7.1招标实施单位: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联系人:王永峰****-********邮箱:ctgzhaobiao@163.com

7.2招标物资使用人: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乌兹别克斯坦沙尔贡煤矿项目经理部

地址: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苏尔汉河州萨雷阿西亚区沙尔贡市

联系人:刘耀奇 188*****999 曾国祥181*****393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乌兹别克附件一.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煤矿 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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