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工业园区市民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21号楼)施工招标

2015年工业园区市民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21号楼)施工招标


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受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2015年工业园区市民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21号楼)施工招标进行招标, 并于2017年12月20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2015年工业园区市民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21号楼)施工招标

招标代理: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招标人: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0日

开标地点:电子竞价室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黔中建安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总分:

95.05

项目负责人:

郑航

报价:

*******.14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九通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总分:

81.21

项目负责人:

郑兴强

报价:

*******.35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华厦腾龙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总分:

79.99

项目负责人:

李干权

报价:

*******.30元

公 示 期: 2017-12-21至2017-12-25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投诉电话:****-*******


标签: 基础设施 住房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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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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