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采购11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公司重启公告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采购11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公司重启公告

各供应商: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采购11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公司项目原计划于2017年12月20日10:30在西安市未央路130号(地铁二号线市图书馆站B口凯鑫国际大厦)七层开标一室组织公开招标,针对2017年12月14日举行的招标文件答疑会所提出的问题,采购内容有所调整,于2017年12月15日发布暂停公告,中止了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项目暂停期间,采购人对招标文件做出调整。调整内容详见:《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11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公司项目采购文件进行修改的情况说明》(附件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重新启动该项目,新的资格前审时间为:2018年1月8日9:30-11:30,资格前审地点:西安市未央路130号(未央路与凤城二路十字西南角,凯鑫国际大厦七层开标二室)。

新的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9日10:30,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路130号(未央路与凤城二路十字西南角,凯鑫国际大厦七层开标一室)。


项目编号:XCZX2017-0109【市财采计〔2017〕2349号】

首次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11月29日

首次招标公告链接:http://www.xazfcg.gov.cn/helpFront/gotoHelpFrontList.action?articleId=4416

暂停公告日期:2017年12月15日

暂停公告链接:http://www.xa.gov.cn/ptl/def/def/index_1121_6774_ci_trid_*******.html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21日

附件一: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对11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公司项目

采购文件进行修改的情况说明

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现就我委采购11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公司项目(项目编号XCZX2017-0109)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如下:

一、评标要素及分值一览表(85分)(第15页-17页):

1、价格:总分值由20分修改为24分;分项最高分值由四栏修改为六栏,分值分别为3.5;3.5;5;5;3.5;3.5共6栏分值,修改对应的评审要素分别为:工程估算审核报价得分、工程概算审核报价得分、工程预算审核报价得分、工程结算审核报价得分、征地拆迁预算审核报价得分、征地拆迁结算审核报价得分。

2、综合实力:总分值由29分修改为27分,分项最高分值第三栏分值由9分改为7分;评审要素第一栏中将“需提供服务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修改为“需提供服务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评审要素第三栏中将“有正版工程造价软件:1、广联达全库网络版加密锁满10个口及以上得2分,6—9个口得1分。2、广联达单机全库锁满20套及以上得5分;15—19套得3分;10—14套得1分;少于10套不得分。3、其他行业造价软件,每类行业软件加1分,最高加2分。所有正版工程造价软件提供软件清单及购买合同的复印件。”修改为“有正版工程造价软件:1、工程造价软件(广联达或同类别软件)全库网络版加密锁(含租赁)满10个口及以上得2分,6—9个口得1分。2、工程造价软件(广联达或同类别软件)单机全库锁(含租赁)满20套及以上得5分;15—19套得3分;10—14套得1分;少于10套不得分。3、所有正版工程造价软件提供软件清单及购买合同的复印件。”;备注中将第二栏“携带加密锁到招标现场。合同原件备查”修改为:“携带合同原件到招标现场备查”。

3、业绩和荣誉:总分值由24分修改为22分,分项最高分值第二栏分值由9分改为7分;评审要素第一栏中将“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城市轨道交通、城市道路(含快速路、桥梁、隧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泵站)、城市广场、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及附属设施其中任意一类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全部审核的业绩证明”修改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城市轨道交通、城市道路(含快速路、桥梁、隧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泵站)、城市广场、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及附属设施其中任意一类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含最高限价)和结算审核的业绩证明”;评审要素第二栏中“具备高级人民法院确认的工程纠纷司法鉴定资格得4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备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的工程纠纷司法鉴定资格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修改为“具备高级人民法院确认的工程纠纷司法鉴定资格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网络截图并可验证为准);具备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的工程纠纷司法鉴定资格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网络截图并可验证为准);”。

二、评标分值及评审要素一览表附表(第17页-23页)

1、表一:注(3)中将“实际收费最大额合计C1=B1列前7项数值之和”修改为“实际收费最大额合计C1=B1列第7项数值”;注(5)中将“5%”改为“3.5%”。

2、表二:注(3)中将“实际收费最大额合计C2=B2列前7项数值之和”修改为“实际收费最大额合计C2=B2列第7项数值”;注(5)中将“5%”改为“3.5%”。

3、表三:注(3)中将“实际收费最大额合计C3=B3列前7项数值之和”修改为“实际收费最大额合计C3=B3列第7项+第8项数值”。

4、表四:注(3)中将“实际收费最大额合计C4=B4列前7项数值之和”修改为“实际收费最大额合计C4=B4列第7项+第8项数值”。

5、表五:注(3)中将“实际收费最大额合计C5=B5列前7项数值之和”修改为“实际收费最大额合计C5=B5列第7项+第8项数值”;注(5)中将“5%”改为“3.5%”。

6、表六:注(3)中将“实际收费最大额合计C6=B6列前7项数值之和”修改为“实际收费最大额合计C6=B6列第7项+第8项数值”;注(5)中将“5%”改为“3.5%”。

三、第三章第四条“费用标准”(第26页)

将“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目前社会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收费市场价,以及西安市当前经济发展状况,分别报估算、概算、预结算审核费率和核减费率”修改为“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目前社会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收费市场价,以及西安市当前经济发展状况,分别报估算、概算、预结算审核费率和核减费率(采用累积分段测算法)”。

四、投标报价一览表(第34页-39页)

1、表一:注(3)中将“实际收费最大额合计C1=B1列前7项数值之和”修改为“实际收费最大额合计C1=B1列第7项数值”。

2、表二:注(3)中将“实际收费最大额合计C2=B2列前7项数值之和”修改为“实际收费最大额合计C2=B2列第7项数值”。

3、表三:注(3)中将“实际收费最大额合计C3=B3列前7项数值之和”修改为“实际收费最大额合计C3=B3列第7项+第8项数值”。

4、表四:注(3)中将“实际收费最大额合计C4=B4列前7项数值之和”修改为“实际收费最大额合计C4=B4列第7项+第8项数值”。

5、表五:注(3)中将“实际收费最大额合计C5=B5列前7项数值之和”修改为“实际收费最大额合计C5=B5列第7项+第8项数值”。

6、表六:注(3)中将“实际收费最大额合计C6=B6列前7项数值之和”修改为“实际收费最大额合计C6=B6列第7项+第8项数值”。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2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造价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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