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公告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福建省兴闽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就“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一、具体招标项目名称、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建设工期及资质条件见附表
二、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本批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通用条件
1、申请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组织;
2、申请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投标人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
4、申请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至少10人以上的相关资料,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职工;
5、申请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公告截止日,以下条款起算时间同)在国内施工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6、申请投标人近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7、申请投标人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评为不合格的承包商;或者被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评为不合格承包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8、申请投标人未被福建省电力公司列入黑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9、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条件见附表
三、预计开标时间:2009年3月18日
四、承包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报价,总价包干。
五、合同价格调整方式:设计变更、费用变更根据具体合同条款规定调整。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 2009年2月24日至 2009年3月2日,每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五四路264号(原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大楼一层兴闽公司综合服务厅)。
3.联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