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高铁连接线及主城区10个路口智能交通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南岳区高铁连接线及主城区10个路口智能交通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南岳区高铁连接线及主城区10个路口智能交通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12月21日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岳区公安局南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其南岳区高铁连接线及主城区10个路口智能交通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南岳区高铁连接线及主城区10个路口智能交通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NY2017-A032;委托代理编号:HNZT-HYCG*******
3、招标内容:
序号 | 路口名称 | 技术要求 |
1 | 高铁连接线-芙蓉路交叉口 |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
2 | 高铁连接线-起点交叉口 | |
3 | 高铁连接线-水濂路交叉口 | |
4 | 高铁连接线-东二环交叉口 | |
5 | 金沙路与祝融路交叉路口 | |
6 | 广济路与南山街T字路口 | |
7 | 禹王路与南山街交叉路口 | |
8 | 禹王路与黄金路T字路口 | |
9 | 祝融路与衡山路交叉路口 | |
10 | 广济路与黄金路交叉路口 | |
11 | 中心平台 |
采购预算:*******元,超过本预算为无效报价
4、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交安、机电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月 22日起至2017年 12月28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00(节假日休息),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交安、机电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上述所有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不接受影印件印鉴。(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5.2 报名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财富大厦9楼906室。
5.3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8年1月11日10:00时止(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8年1月11日10:00时(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洲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70000元。
7.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沙侯家塘支行
7.3缴纳时间:2018年1月10日17:00 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名称:南岳区公安局南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长衡路171号
联系人:旷队
电话:133*****12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财富大厦9楼906室
联系人:孙 慧
电 话:****-********
监管部门名称:衡阳市南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衡阳市南岳区祝融路53号
联系人:罗主任 联系电话:****-*******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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