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出租招标公告
商铺出租招标公告
荷城街道泰兴村民委员会江美经济合作社商铺出租 招标公告 (HCN2017—140) 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兴村民委员会江美经济合作社商铺出租项目定于2017年12月27日上午10:00在荷城街道泰兴村民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公开投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标的物名称及面积:原槎江居委会办公室,面积140平方米; 2. 标的物所在位置:泰兴村民委员会西黄村对面; 3. 合同年限:5年; 4. 交易底价:20000元/年; 5.递增情况:无; 6.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后使用(详见合同); 7. 投标保证金:10000元; 8. 履约保证金:10000元。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商铺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3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商铺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7日上午9时30至10时正; 2.报名地点:泰兴村民委员会办公室;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履约保证金必须在签订合同当天缴纳。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开标定于2017年12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在泰兴村民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开始,逾期作弃权处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荷城街道泰兴村民委员会江美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572 2017年12月21日 |
标签: 商铺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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