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蛮河城区段水环境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南漳县蛮河城区段水环境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南漳县蛮河城区段水环境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漳县蛮河城区段水环境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已由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审批【2017】82号文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南漳县蛮河干流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人为南漳县蛮河干流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
第一标段:新建桩号64+560拦河闸、右岸堤防,改建堤顶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新建左右岸亲水平台、管理用房、广场2处及附属设施,混凝土护坡生态处理,机电及金结设备安装。
第二标段:新建桩号66+270拦河闸、右岸堤顶机动车道、堤坡人行步道、左右岸亲水平台、广场1处及附属设施,机电及金结设备安装。
第三标段:蛮河左堤防渗工程。
第四标段:机电及金结设备采购。
第五标段:蛮河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南漳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1~3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需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襄阳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考核评价结果为白色及以上(须提供有效的信用考核结果证明)。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需与其在襄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中录入的人员相符。外省投标企业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六大员”同时还需与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相符;
(4)第1、2标段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承接过一项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业绩;第3标段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承接过一项混凝土防渗墙施工业绩;
(5)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6)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以企业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第4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须具有液压坝及其主要配套部件生产制造和售后服务能力;
(3)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具有液压坝供货业绩;
(4)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以企业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第5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须取得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有三年以上的类似工作经历,同时还需提供企业任命文件或聘请书;
(4)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承接过一项河道治理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5)投标人需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襄阳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考核评价结果为白色及以上(须提供有效的信用考核结果证明)。拟任本项目的总监需与其在襄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中录入的人员相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4投标人不得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同一投标人只允许对本项目五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市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简称市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www.xysztb.gov.cn,下同)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操作规程》。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7年12月22日9:00时至2017年12月2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10时30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襄阳市高新区汉江北路16号六楼)。
5.2第1~3标段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市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与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襄阳市高新区汉江北路16号六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第4、5标段为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副本、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高新区汉江北路16号六楼)。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漳县蛮河干流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南漳县水利局院内
联 系 人:任昀
联 系 电 话:130*****51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路5-2号国家地球空
间信息产业基地北主楼2单元12层04号
联 系 人:程 周
电 话:135*****152
传 真:***-********
日 期: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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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水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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