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暨市药品检测、环境监测综合实验楼配电室设备采购安装及信息化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暨市药品检测、环境监测综合实验楼配电室设备采购安装及信息化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平凉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暨市药品检测、环境监测综合实验楼配电室设备采购安装及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金诚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平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平凉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暨市药品检测、环境监测综合实验楼配电室设备采购安装及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文件编号:GSJCZ-ZB2017-041
二、招标内容:
包段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第一包段 | 配电室设备采购及安装 | 项 | 1 |
第二包段 | 信息化系统建设 | 项 | 1 |
注:所有包段设备规格、型号等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
三、预算资金:
第一包段:100万元;
第二包段:110万元;
(投标人报价高于预算价视为无效投标)。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采购需求
1.平凉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暨市药品检测、环境监测综合实验楼主体工程已完成,室内外附属工程及除实验室部分的主体装修工程现正在进行施工,因装修工程为一次性不可逆施工,需要和配电室设备采购安装及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同步进行交叉作业,以保证整体项目的顺利实施;
2.本项目分为二个包段,每个包段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人;
3.供应商在中标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全部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验收;
4.供应商供货的所有商品均需为合格及以上质量标准的产品,生产工艺须符合国家同类产品的相关标准,货物运输到现场后由监理单位按照标准规范进行验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具有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2日00时00分00秒至2017年12月28日23时59分59秒(不含节假日),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首次参加投标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具体登录方式详见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关于增加电子交易系统用户登录方式的通知》)。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12日09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21 0201 8309 1000 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平凉西关支行
开户行地址:崆峒区西大街 144 号(西门口人民会堂隔壁)
(1)投标人第一次投标报名时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并携带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审核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
第一包段:********-****34-01;
第二包段:********-****34-02;
(4)投标人投两个包的,应该按每个包逐笔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对应包段的“投标登记号”。
(5)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系统将不予识别,无法出具查验通知单。
(6)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 址:平凉市广成路35号
联系人:胡鹏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诚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人保大厦四楼
联系人:王育东
电 话:177*****322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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