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鸣?阳光城B地块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富鸣?阳光城B地块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富鸣?阳光城B地块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鸣?阳光城B地块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武鸣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7-450122-47-03-02818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宁市富鑫商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富鸣?阳光城B地块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招标编号:GXTZ-ZB-2017第(01437)号

建设地点:南宁市武鸣区标营新区壮锦路与东环路交叉口西北面地块,项目地块北面为城市规划道路,南面为壮锦路,东面为东环路,西面为五彩路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4412.83㎡,规划净用地面积为44412.83㎡,总建筑面积为229327.78㎡。其中总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77217.71㎡,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约52110.066㎡,拟建住宅建筑面积为167112.55㎡,拟建商业建筑面积为8923.9㎡,地下室面积为39319.956㎡。建筑占地面积13316.4㎡,建筑密度为30%,容积率为3.99。

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燃气工程、设备购置及总平绿化铺装等附属工程。

合同估算价:本项目总投资91471.09万元;其中:设计费1996.6791万元;设备购置费1545.0294万元;建筑工程费:55752.5729万元;安装工程费13861.6754万元;暂列费用2502.522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825天(日历天)(总计划工期60个月)。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年01月至2022年12月。

2.2招标范围:在项目拟建规模、设计方案、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建设红线范围内进行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工程预算并由招标人和指定的评审部门审定),具体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方案设计获得批准所需要优化、修改;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与施工图审查;防雷、抗震、消防、节能设计;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设计包括(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总平设计[室外景观、总平给排水、总平电气(监控系统、广播系统、相关的发、变配电机房、高压配电增容等)、交通组织、道路、路灯、绿化、管网及亮化、消防流线设计、人防设计、夜景亮化设计、海绵城市建设内容(下沉绿地、道路铺装、雨水回用系统)设计、市政变电所或开闭所至校区中心配电房的高压配电外线工程设计(如有)等];(2)基坑支护设计;(3)建筑设计(含平面设计、立面设计、剖面设计等);(4)结构设计:各功能用房;(5)给排水设计;(6)电气工程设计(变、配、发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视、电话、宽带系统等);要求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建筑物防雷及安全防护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达到相关标准及供电部门等主管部门要求;(7)通风空调工程设计(含通风、防排烟系统设计;中央空调系统、分体空调设计等);(8)消防设计[含建筑消防;电气消防(包含电源、应急照明、导线选择及敷设方式、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给排水消防(包含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灭火器配置等);防排烟系统及防火设计];(9)智能化系统设计[含信息设施系统设计(包含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通讯系统、无线对讲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包含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智能一卡通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设计;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设计(包含建筑设备管理系统)];(10)变配电工程设计(如果供电局要求校区新增一路高压进线,则需包含市政变电所或开闭所至校区中心配电房的高压配电外线工程的设计),变配电工程的设计图纸需通过供电局的审核后才能施工。如供电局要求变配电设计必须由具有电力行业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则该部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11)节能设计(含建筑节能、电气节能、给排水节、暖通空调节能及节能评估报告书编制等);(12)绿色建筑设计;(13)建筑装饰装修设计;(14)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

2.2.2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设计报批;地质灾害审批;抗震设防审批;水土保持审批;环境评价审批;建筑防雷设计审批;人防设计审批;消防设计审批;变配电工程设计审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缴纳墙改押金(如有);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排污、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等。上述工作所涉及到的咨询费、服务费、报告编制费由中标人支付,行政收费等涉及政府部门规定的相关费用均由招标人支付。

2.2.3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燃气工程、总平绿化铺装及项目所在地块及周边场地的平整及土方外运,临时设施(三通一平、围墙)等附属工程,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内容;

2.2.4设备及材料采购:上述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

2.2.5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2.2.6工程竣工及备案:①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②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③协助招标人办理人防、消防工程验收、环保验收、基建档案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2.7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及以上技术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3人。

其他要求:①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近3个月(2017年9月至2017年11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②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有1项类似工程的业绩,类似工程指:承接过单项合同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5投标人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结果(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出具)。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2月22日9时00分 至2017年12月28日17时00分 (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 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nnggzy.net/gxnnhy) 进行网上报名。

4.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 2017年12月22日至 2017 年12月28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3: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凭加盖有投标人公司公章的“投标报名确认单”和“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

项目保证金银行账号:****************770990

开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月16日10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10.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投标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6227863)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市富鑫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武鸣区标营新区伟二路北武鸣区廉租住房1号楼01号商铺

邮 编:

联 系 人:李姚

电 话:15878782703

传 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2-1号新城国际1302室

邮 编:530001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0771- 5508611、18977980170

传 真:0771/5508611

电子邮箱:gxtz5508611@126.com

开户银行:南宁市工商银行开投支行

账 号:2102108509300005318

招 标 人:南宁市富鑫商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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