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关税务司办公室旧址整体平移保护工程已规划立项许可,建设资金已落实,珠海利德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普通合伙)所受江门海关的委托,就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江门关税务司办公室旧址整体平移保护工程
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将院内一栋单层的江门关税务司办公室砖木结构砌体建筑物平移至大门口一侧,横向及纵向平移距离共约48米。平移过程需保持建筑物的原貌和完整性。承包内容包括按《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要求①对原址进行测绘,并形成档案文件留存;②向招标人提供勘察、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设计方案文件(含报批);③建筑物的平移施工(含新作基础,不含回填土、地台、装饰、水电、绿化等恢复工程);④平移后建筑物保护方案等。
3、招标部分规模:原址建筑面积370㎡,单层砖木砌体结构。横向及纵向距离共约48m,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195万元。
4、建设工期: 设计工期7天,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4、招标单位性质: 政府部门。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1、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专业资质(建筑物纠偏和平移专业) 和国家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等级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
2、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备建造师资格,土建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投标报名起止时间: 2009年 02 月 09 日至2009年 02 月 13 日10: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
2、接受报名地点: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房产大厦三楼)
3、报名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 02 月 09 日至2009年 02 月 13 日10: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
5、发售地址::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地址: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房产大厦三楼)。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元,售后不退;无图纸。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在评绩信标时,按照表“强制性资格审查标准—单位资质”进行符合审查。
五、其它
1、投标人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招标人:江门海关
联系人:王志诚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利德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公司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118号2楼
联系人:程伟强
电话:
****-******* 传 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