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〇八医院HYJEJYY建设物资(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〇八医院HYJEJYY建设物资(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HYJEJYY建设物资(二次招标)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手术器械 | ||
采购单位 | 第二〇八医院 | ||
行政区域 | 绿园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12月22日09:3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12月22日08:00至2017年12月28日16: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绿园区绥中路和洛阳街交汇二干小区院内18号楼旁一楼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1月12日09:3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25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7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晓婷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815 | ||
采购单位 | 第二〇八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第二〇八医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旭昕 电话: 153*****8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张晓婷 电话: 135*****815 | ||
附件: | |||
附件1 | 12包招标公告.doc |
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第二〇八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HYJEJYY建设物资(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HYJEJYY建设物资(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ZLZBJL-2017-100(SY208YY-Y1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婷
项目联系电话:135*****8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第二〇八医院
地址:第二〇八医院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旭昕 电话: 153*****8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 系 人:张晓婷 电话: 135*****815
代理机构地址: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货物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一包 | 管道式空调机(一拖二 | 套 | 1 | 2018年1月20日前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万级层流送风天花(自带风机) | 台 | 2 | |||
手术室排风机组 | 套 | 1 | |||
组合式净化空调机组(直膨式) | 台 | 1 | |||
百级层流送风天花 | 套 | 2 | |||
自净传递窗 | 台 | 2 | |||
二包 | 器械柜 | 台 | 2 | 2018年1月20日前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药品柜 | 台 | 2 | |||
麻醉柜 | 台 | 2 | |||
观片灯 | 台 | 2 | |||
气体终端箱 | 台 | 2 | |||
输液导轨 | 套 | 6 | |||
污洗池 | 台 | 1 | |||
插座箱 | 台 | 4 | |||
控制面板带书写台 | 台 | 2 | |||
普通电子联锁传递窗 | 台 | 2 | |||
普通电子联锁传递窗 | 台 | 2 | |||
超净工作台 | 台 | 1 | |||
不锈钢污洗池 | 台 | 1 | |||
不锈钢洗手池 | 台 | 4 | |||
电视机 | 台 | 2 | |||
监控系统 | 套 | 1 | |||
热水器 | 台 | 4 | |||
热水器 | 台 | 3 | |||
室内灯 | 个 | 100 | |||
层流床 | 套 | 2 | |||
说明 | 1. 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运杂费: 报价包含运杂费 。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生产商或销售商,且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范围或销售范围,二包供应商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Ⅱ类)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22日 08:00至2017年12月2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绥中路和洛阳街交汇二干小区院内18号楼旁一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25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与投标。
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本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采购人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
|
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