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伊诺华轮胎有限公司VOCs废气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蚌埠伊诺华轮胎有限公司VOCs废气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伊诺华轮胎有限公司VOCs废气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固镇县环境保护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 *******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谷阳路
项目名称 | VOCs废气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固镇县经济开发区纬五路 |
建设单位 | 蚌埠伊诺华轮胎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130号) |
项目概况 | 项目仅对蚌埠伊诺华轮胎有限公司现有的三个厂区10个生产车间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和治理,建设集气罩、管线、UV光催化降解装置和排气筒等。其他污染防治、生产工艺等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废气:项目生产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UV光催化降解装置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 中标准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1-93)中二级标准要求。 2、噪声:在满足废气治理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固镇县政府网和蚌埠市信息公开网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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