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基地维修改造(二次)招标公告

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基地维修改造(二次)招标公告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汉中市公安汉台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汉台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基地维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实施本项目工程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台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基地维修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HZ17-088Z

三、采购人名称: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东大街165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虎桥西路汉仕公馆A座一单元2304室

联系方式:****-*******

五、磋商内容和要求:

磋商内容:装修工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270,000.00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资格: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近一年财务报表、近三个月社保资金缴纳证明、近三个月纳税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6、《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8日止,每天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⑴供应商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⑵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2、发售地点:汉中市虎桥西路汉仕公馆A座一单元2304室。

3、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至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月3日上午10:00前。

2、磋商时间:2018年1月3日上午10:00。

3、磋商地点: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汉中市虎桥西路汉仕公馆A座一单元2303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宋龙飞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汉中莲湖路支行

账号:6100 1654 4000 5250 0382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1日






标签: 维修改造 教育基地 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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