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服务(勘察设计类)招标公告
中介服务(勘察设计类)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市中介服务定点供应商招标入库项目(勘察设计类)(项目编号:HCGG*******FG)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贵港市财政局、贵港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现对贵港市中介服务定点供应商招标入库项目(勘察设计类)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贵港市中介服务定点供应商招标入库项目(勘察设计类)
二、项目编号:HCGG*******FG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分标: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该分标中标供应商不超过10家(含10家)、候补1家;
B分标:公路工程设计单位,该分标中标供应商不超过10家(含10家)、候补1家;
C分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中标供应商不超过10家(含10家)、候补1家;
D分标: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勘察单位,中标供应商不超过15家(含15家)、候补1家。
本项目控制价格优惠率:允许在10%-30%(含10%和30%)范围内进行报价,超出范围做无效投标。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A分标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水利水电工程勘察和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资质必须具备引调水货灌溉排涝或河道整治工程专业设计资质,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B分标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路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C分标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具有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和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D分标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由潜在投标供应商在招标信息公告网站自行下载。公开招标文件工本费由投标人在开标时交给代理机构。
2. 售价:公开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家每分标250元。
八、投标保证金:每个分标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分标)。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到帐时间为开标时间前1天下午5时前,并以到达银行账户时间为准,在此时间之前,投标保证金未到指定帐户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时核验转账底单原件。
9.2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9.2.1、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777
9.2.2、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帐 号:****************0011
9.2.3、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3726
9.2.4、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账 号:****************4
9.2.5、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25245
9.2.6、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
9.2.7、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1459
备注:交易保证金退还即由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办理退保手续,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接受单一投标人的退保材料,潜在投标人请将退保材料提交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具体退保资料详见格式后附件)。【中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收集退保材料并提交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收到退保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保手续。非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招标代理机构以项目名称统一收集退保材料并提交到交易中心办理退保手续,交易中心收到退保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保手续。】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月12日上午9时整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月12日上午9时整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事项:
1、招标人:贵港市财政局、贵港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902号、贵港市港北区万豪景苑
联系人:林志东 李刚 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三八路口白天鹅宾馆东侧
项目联系人:陈彪 联系电话:****-*******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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