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支队队歌及MV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支队队歌及MV招标公告
根据宜昌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创作支队队歌及MV的请示,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拟就宜昌市公安消防支队队歌及MV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选定合格成交人(单位)。
一、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公安消防支队队歌及MV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歌曲创作经费30万元,MV拍摄制作费用5万元。合计35万元。(大写:叁拾伍万元整)
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主要包括为支队创作队歌作品,并相应拍摄制作MV。时长约为4分钟左右。
3.1交货时间:60日历天。
3.2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清单。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4.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4.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洽谈。
4.3采购项目的基本条件要求:
(1)供应商须是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本项目采购所需相关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查询日期需在公告日期之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的详细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中的第15条 《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核》规定。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2017年12月25 日起至2017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胜利四路时代天骄四楼B06)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购买谈判文件和领取相关资料。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供应商在领取谈判文件时一并缴纳。
七、谈判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8.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8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胜利四路时代天骄四楼B06)。
8.2供应商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胜利四路时代天骄四楼B0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下午14时30分-15时00分。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9.1时间:2017年12月28日下午15时00分。
9.2地点: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胜利四路时代天骄四楼B06)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周长桢
联系电话:136*****90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向伟嘉
联系电话:186*****770
2017年12月22日
标签: 消防支队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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