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监控系统工业化生产 招标公告(二次)
放射源监控系统工业化生产 招标公告(二次)
放射源监控系统工业化生产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HYXY-ZB-2017-FW1127
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委托,就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此次投标。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概况及招标数量:
本项目概况:为实现对移动放射源状态及作业人员行为在存储、运输及作业过程中的实时监测,保障移动放射在以上3个过程及关键节点的安全完整性,安全环保院已经联合有关单位完成了样机研制和现场应用工作,现需要根据前期已形成的应用需求及原型产品技术规格,完成原型产品工业化生产工艺包的设计并通过小批量样品的生产、安装调试、现场测试等方式确认工艺包的可用性。
在指定企业部署 “移动放射源广域智能监控系统”设备,实现对测井移动放射源在存储、运输及现场作业过程中的放射源(含作业车辆)基本信息、关键状态、辐射剂量、地理位置、影像视频以及现场作业人员行为信息的在线监控及告警控制。产品要求操作简便、智能、可靠性高,在连续使用状态下能够适应测井作业现场高低温、雨水、振动等恶劣作业环境要求。
本项目招标范围:放射源监控系统工业化生产项目。
主要对前期研发方案进行工业化生产实验,确定生产过程工艺条件,并小批量生产后在渤海钻探(主要作业区天津市大港区)和西部钻探(主要作业区位于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市)进行试运行。
包括移动放射源监控硬件设备的量产过程设计、通过工艺包会议评审验收、产品开模、生产执行、产品检验、第三方认证、产品包装标识、标品采购、全套产品的集成及现场部署实施。投标人负责将招标人产品方案细化并组织相关厂商完成生产、检验、认证、集成工作。
实物交付物为生产工艺包及小批量生产的样品,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模具、治具等中间产物在生产完成后归属招标人所有。
小批量生产样品数量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功能 | 数量 |
1 | 出入库监控终端 | 安装在放射源库用于源出入库身份识别、方向判断、数据上传及告警的中央控制终端 | 满足10个源库安装要求 |
2 | 出入库识别器 | 接收罐载终端或小源监测器身份信息及出入库方向信息 | 满足10个源库内外侧安装要求 |
3 | 车载总控终端 | 对放射源在运输过程中的数据监测、传输、告警控制进行综合管理,含放射源运输车辆必需的源舱监控摄像头、门磁感应器、上下车识别器、数据线和电源线、通讯天线、北斗定位设备等配件 | 满足30台源车安装要求 |
4 | 罐载监测终端 | 可以内嵌在源罐中的具备独立报文功能的放射源监测仪器,含必需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 按照30台源车每车一个中子源一个密度源配置 |
5 | 其它小源用监测器 | 小型化标签式放射源监测仪器 | 满足180个IV/V类放射源监控要求 |
6 | 智能伽马枪 | 用于监控作业人员行为并兼具辐射剂量定量监测功能的伽马枪 | 40把,每源车/源库各配置1把 |
7 | 车载监控设备 | 放射源车上用于查询放射源调度系统后台详细信息的平板电脑 | 满足30台源车使用要求 |
工作内容及要求:
1、最终提供给招标人相关产品生产过程工艺包文件一套并通过会议评审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外观设计、功能设计、主要元器件和配件清单、生产过程主要控制因素说明、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安装调试说明等;
2、和招标人共同确定合格的生产商和关键设备供应商,组织监督生产商完成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优化、设备生产、质检、包装、标识、运输到现场等环节;
3、完成产品生产过程验证生产过程工艺包,生产出小批量产品,详细的供货及工作范围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并提交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关键设备关键指标的测试报告;
4、完成产品在相关企业的安装调试,对主要用户(每个企业不少于20人次)进行使用培训;
5、对招标人提供必要的知识转移,如设备维修维护、常见故障诊断处置等;
6、对生产出的产品提供至少1年的现场或远程技术支持,确保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2.2 生产地点: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选商后在指定地点生产;
2.3 交货地点:渤海钻探(主要作业区天津市大港区)和西部钻探(主要作业区位于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2.4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的120天内;具体见技术要求章节;
2.5技术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相关功能、性能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标准;
2.6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80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投标将被否决;
2.7 质保期:12个月。
2.7 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HYXY-ZB-2017-FW1127的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2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2项放射源现场监控系统设计制造实施或大型企业信息化系统企业现场实施经验,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3.3投标人需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提供已过审证明。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诉讼及仲裁情况、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发生的。投标人需提供近2年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注册时间不足2年的企业需提供注册至今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17 年 12 月 23 日至2017年12 月 27 日,上午09时00分至11 时00分,下午13 时30 分至17 时00分在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21室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 以电汇方式购买文件的,须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的电子版(扫描件)发到hyxy_zbb@163.com。汇款时须填写汇款附言“FW1127标书费”。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鼓楼外大街支行
行 号:********2517
4.3 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的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和标书费后 2 日内寄送,寄送的付款方式为收方付。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8 年 01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55室(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方式为现场送达。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不少于6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银行汇票、保函、现钞、支票等其它形式。电汇的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电汇时请在备注栏注明:“FW112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汇至“4.2款”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中。
7.1开标时间:2018年 01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55室(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7.3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其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同时投标人代表需携带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并签字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了开标仪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21室
邮 编: 100120
联 系 人: 张女士、冯女士、苏女士
电 话: ***-******** ********
传 真: ***-********
电子邮件: hyxy_zbb@163.com
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7 年 12月 23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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