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荆溪小学学区网络、校园IP广播及会议音响设备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闽侯县荆溪小学学区网络、校园IP广播及会议音响设备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侯县荆溪小学学区
乙方:福建勤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1]HTZB[GK]*******的闽侯县荆溪小学学区网络、校园IP广播及会议音响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校园网络设备 | 校园网络设备 | 1 | 329314 | 详见包1投标文件 | 详见包1投标文件 | 详见包1投标文件 |
1 | 1-2 | 校园ip广播音响设备 | 校园ip广播音响设备 | 1 | 235774 | 详见包1投标文件 | 详见包1投标文件 | 详见包1投标文件 |
合计: | 565088.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陆万伍仟零捌拾捌元整(¥565088.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龙山小学;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货物验收合格后付款。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次投标的产品免费保修3年原厂保修。质量保修期后,乙方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配件时只能收取配件的成本费。正常工作时间内5分钟电话响应,60分钟现场响应。主要设备出现故障,不能在12小时内修复,无偿为甲方提供同参数的设备供使用,直到设备故障处理完毕为止。质保期内,乙方每月对所有设备巡检1次。巡检结果向甲方汇报。在巡检基础上制定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保养计划报给甲方批准后实施。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标准:产品质量应达到设 计要求,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要求的所有配置应符合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和技术参数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有关验收标准要求。 (2)验收方法: 2.1 安装调试检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乙方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甲方。 2.2 最终验收:安装、调试结束后乙方负责并会同甲方及有关专家根据相关验收标准进行联合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合同价款的95%,待三年质保期后七天内无息支付余款5%。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0.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闽侯县荆溪小学学区 | 乙方: | 福建勤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49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10号一期厂房3层302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朱传铿 | |
委托代理人: | 151*****950*******" elemid="caStampPos1"> | 委托代理人: | 151*****275*******" elemid="caStampPos2"> 蔡丽芳 |
联系方法: | ********38 | 联系方法: | 186*****51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吉祥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096******** |
签订地点:闽侯县荆溪小学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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