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文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高速广告大牌招标公告

湿地文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高速广告大牌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006
采购人名称:唐山市曹妃甸湿地文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曹妃甸区七农场游客接待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式:唐山市曹妃甸湿地文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 186*****06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唐山市曹妃甸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三层西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翟思佳 + ****-*******
采购预算金额:100000.00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内容:唐山市曹妃甸湿地文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高速广告大牌(唐曹高速K50-100和K50+100)单一来源采购。广告牌发布位置为:单立柱广告大牌(2座):位于唐曹高速湿地出口处(唐曹高速K50-100和K50+100)。所用物料(材质)为喷绘布。(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采购数量:1
项目实施地点:按唐山市曹妃甸湿地文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要求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为抓牢用好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有利契机,抓住京津冀旅游客源市场,大力宣传曹妃甸湿地旅游资源。一、 沿唐曹高速。唐曹高速是京津唐地区游客通往景区的唯一高速公速,且过往人流量大。二、 辐射唐山市区、曹妃甸区及湿地度假区。湿地度假区位于曹妃甸区西南部,是京津唐通往工业区的必经之路。拟在唐曹高速湿地出口处,投放单立柱广告塔大牌,以便于效果更好地宣传曹妃甸湿地文化旅游度假区。单立柱广告大牌(2座):位于唐曹高速湿地出口处(唐曹高速K50-100和K50+100),辐射曹妃甸区,是京津唐通往曹妃甸工业区往来的必经之路,有利于曹妃甸湿地的宣传推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此公司所经营的高速广告塔大牌位于唐曹高速湿地出口处,恰好是湿地度假区入口处,位置醒目,视觉冲击力强,发布效果好,十分有利于湿地度假区旅游形象宣传,对吸引京津冀地区游客具有重要作用,更有效提高曹妃甸湿地旅游发展。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唐山曹妃甸区文创广告有限公司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曹妃甸区二场一队九农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领取单一来源文件时,需到曹妃甸区检察院办理《无行贿档案查询证明》(检察院联系电话:*******)或公司注册地检察院办理《无行贿档案查询证明》。 3、从招标人处领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资料详见备注。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12-25至2017-12-27
时刻说明: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三层西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3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曹妃甸区工业区三加管委会三层3020室

公示期限:2017-11-03至2017-11-09
财政部门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建设大街273号
项目联系人:翟思佳
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领取单一来源文件时必须携带如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的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行贿档案查询证明》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速 大牌 高速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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