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ZB-17F042:元阳县城镇综合供水改扩建工程PPP项目磋商公告(二次)
SZZB-17F042:元阳县城镇综合供水改扩建工程PPP项目磋商公告(二次)
元阳县城镇综合供水改扩建工程PPP项目 磋商公告(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拟对本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前来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与竞争。 1.采购条件 元阳县城镇综合供水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已由元阳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并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以及通过了元阳县财政局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元阳县人民政府授权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元阳县城镇综合供水改扩建过程PPP项目的实施机构,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 窗体顶端 2.1项目编号:SZZB-17F042 窗体底端 2.2项目名称:元阳县城镇综合供水改扩建工程PPP项目。 2.3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由元阳县城市供水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县城供水工程”)、元阳县新街镇供水工程(以下简称“新街镇供水工程”)、元阳县丫多河水库工程(以下简称“丫多河水库”)、元阳县东观音山水库工程(以下简称“东观音山水库”)四个子项目组成。其中:县城供水工程位于元阳县城以南后山新寨村旁,该工程在现有水厂内,不涉及新增用地;新街镇供水工程位于新街镇内,建设用地属临时借地及原有用地,不涉及新增用地;东观音山水库位于元阳县新街镇麻栗寨村委会坝达景区上游,坝址距新街镇政府10公里,距元阳县城40公里;丫多河水库位于元阳县马街乡中寨村附近,距马街乡政府驻地约10公里,距元阳县城约30公里。 2.4项目规模: 2.4.1县城供水工程 近期在现有处理规模0.6万吨/日水厂扩建处理能力0.5万吨/日净水设施,改建水厂内加氯及加药水处理设施及进厂路面;新建原水输水管线DN300~DN400总长20.3公里;新建供水配套管网总长23.2公里,以及其他管网附属设施。 2.4.2新街镇供水工程 在现有处理规模0.25万吨/日水厂扩建处理能力0.4万吨/日净水设施,新建原水输水管采用DN250管,单线布管,管长18.632公里;新建供水配套管网6.812公里及其配套设施。 2.5项目运营内容 2.5.1县城供水工程、新街镇供水工程中两个水厂的日常运营,包含自来水供应时间、水量、水压的保障、管网检修、漏损、报修响应等内容。 2.5.2东观音山水库、丫多河水库工程中两个水库的日常运营,包含生活、农田灌溉供水的保障、应急抗旱响应、水质、安全等内容。 2.6项目总投资:13230.31万元。 2.7采购内容:本项目的投融资、施工、采购、运营管理维护和移交工作。 3.招标需求 3.1项目公司 本项目通过一次性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同时作为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和施工总承包企业。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其中注册资本政府方占1%,社会资本方占99%。 3.2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16年,即自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第16个周年的对应日的次日止,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5年。 3.3服务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符合国家及地区的相关规定,按照相关建设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一次性完成交工验收。 运营标准: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提供的供水服务标准,应保证在国家及地区相关规定以上服务水平。 3.3投资回报 项目公司通过“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获得合理回报。 3.4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MC+ROT+TOT”运作模式。 4.申请人资格要求 窗体顶端 4.1资质要求 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具有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水利或供水工程的能力; 4.1.2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2财务要求 4.2.1磋商申请人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方满足该要求即可; 4.2.2磋商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投资能力、运营管理能力、财务管理能力,提供2016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显示净资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方满足该要求即可; 4.2.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应具有相应的银行资信、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用于本工程的银行贷款意向书),且额度不少于所投报标段的投资额的70%。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方满足该要求即可; 4.2.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6年全年或2017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完税凭证)。 4.3信誉要求 4.3.1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3.2在过去三(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受贿记录、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3.3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申请人需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申请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持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原件才能参加磋商)。 4.4其他要求 4.4.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申请人)资格条件; 4.4.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4.3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4.4.4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社会资本在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提交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须共同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相关协议、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磋商的获取 6.1各磋商申请人请于2017年12月25日08时00分至2017年12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系统内报名成功后执报名成功截图(加盖单位鲜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12月25日08时00分至2017年12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蒙自市兴隆路红河商城2-17号(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纸质文件为准。 6.2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3采购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7.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7.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第二章“磋商须知”。 7.2现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 8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hhzy.net/,磋商申请人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回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磋商响应文件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文件。 网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磋商响应文件的光盘,地点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澄清、更正、通知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www.ynggzyxx.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9.1采购人: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 联系人:李雄 电话:139*****846 9.2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兴隆路红河商城 联系人:肖瑞 电话: 157*****879 传真: ****-*******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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