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中心业务用房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谈话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办案中心业务用房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谈话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岳普湖县办案中心业务用房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谈话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KSYPHX(DY)2017- 26号

一、采购人

岳普湖县纪检委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岳普湖县办案中心业务用房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谈话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KSYPHX(DY)(2017)26 号

采购内容:谈话系统设备

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岳普湖县办案中心业务用房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谈话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办案中心谈话系统设备必须与自治、地区纪委系统设备兼容统一,因属于涉密系统设备,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新疆达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元杰 联系电话: 139*****584

五、专业人员的具体论证意见及其相关信息


专业人员姓名

工作单位全称

职称

联系方式

李治江

广播电视局

主任

139*****039

张广春

岳普湖县公安局图侦大队

大队长

139*****332

李宏保

岳普湖县机要局

局长

132*****661


六、公示期限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即2017年12月22日起至12月29日止。

七、项目的预算价为:988829.8元(人民币)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采购人代表:黄常国 联系电话: 133*****869 传真电话:****-*******

地址:岳普湖县纪委 邮编:844000

岳普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欣 联系电话:0998—*******(兼传真),*******

地址:岳普湖县财政局(岳普湖县财政局四楼)

财政部门:岳普湖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彦香联系电话:0998—*******(兼传真)

九、关于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异议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岳普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设备 提升 业务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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