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和审核服务招标公告
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和审核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 |||||
石门至长沙铁路增建第二线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和审核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ZX-2017-18 1. 招标条件 石门至长沙铁路增建第二线工程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石门至长沙铁路增建第二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1730号)及原铁道部《关于石门至长沙铁路增建第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710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完成初步验收并开通运营。项目业主为石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股东资本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长沙工程建设指挥部。目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和审核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石门至长沙铁路增建第二线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服务和审核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门至长沙铁路增建第二线工程:石门县北站(含)至捞刀河站(含)、霞凝站(含)、石长铁路与京广铁路联络线、石长铁路与益娄铁路间疏解线、石长铁路与焦柳铁路间疏解线;线路自焦柳铁路石门县北站(设计起点K0+000对应焦柳铁路K847+509),经与焦柳正线疏解后,沿右侧预留的二线位置向东跨澧水至石门县南站,沿既有线前行入临澧站,出站后改走既有线左侧,经盘塘、常德、常德东站,跨沅江,经德山、汉寿,进桃花江站前回到既有线右侧,跨资水,在K163+500附近又换到既有线左侧,经益阳、益阳东出站后再改走既有线右侧,经宁乡、望城、长沙西接入京广铁路捞刀河站K262+842(京广铁路K1554+290)、霞凝站;石门县北站~捞刀河站线路左线长度262.842km,右线长度264.101km,增建二线新建线路长度281.849km。项目清理概算总额约*******万元。增建第二线铁路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Ⅰ级 正线数目:双线 最小曲线半径:增建第二线一般地段2000m,困难地段1600m,个别特别困难地段保留既有线标准 限制坡度:6‰ 牵引种类:电力 机车类型:和谐系列 牵引质量:4000t,部分5000t 到发线有效长:850m,部分1050m 闭塞类型:自动闭塞 2.2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益阳、常德市。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工期4个月;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审核工期2个月。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起至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通过中国铁路总公司审批止。 2.4 招标范围: 2.4.1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及原铁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法律法规、省部会议纪要、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长沙工程建设指挥部要求,在各标段竣工图及所编制的各专业“工程数量核对表”、“竣工资产数量核对表”及“铁路项目竣工交付使用资产基础表”的基础上,编制石门至长沙铁路增建第二线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相关资料,出具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达到通过中国铁路总公司审查条件。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编制基建项目财务手册的通知》(财基便函〔2017〕27号)及 “强基达标、提质增效”的要求,编制基建项目财务手册,项目财务手册需要完整反映基建项目的概况、进度、建设管理、竣工决算、经营等情况,情况表述应真实、完整。其中的财务数据要求必须及时、完整、准确。 2.4.2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审核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及原铁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法律法规、省部会议纪要、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长沙工程建设指挥部要求,对石门至长沙铁路增建第二线工程项目各标段、各专业“工程数量核对表”、“竣工资产数量核对表”及“铁路项目竣工交付使用资产基础表”进行审核,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建设成本管理及建设管理的主要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对各施工单位末次验工计价进行全面审核,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相关资料(包括“新建(购置)固定资产移交表”)进行全面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达到通过中国铁路总公司审查条件。 2.5 标段划分 财务决算报告编制拟划分为 1 个标段SCFXJSBZ-1标; 财务决算报告审核拟划分为 1 个标段SCFXJSSH-1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服务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1.2.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或具备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五年以上,且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3.项目组配备的专业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人员不得少于6人,要求中级以上职称,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会计师)不小于2人;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会计师证书,10年以上执业经历,近五年内主持过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或审核工作,年龄不超过60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1.5.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1.6.投标人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投资规模120亿元及以上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或审核; 3.1.7. 未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1.8. 未在广铁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1.9.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管理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建工函[2016]39号)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 3.2 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审核服务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2.2.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或具备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五年以上,且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3.项目组配备的专业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人员不得少于3人,要求中级以上职称,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会计师)不小于1人; 3.2.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会计师证书,10年以上执业经历,近五年内主持过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或审核工作。年龄不超过60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2.5.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2.6.投标人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投资规模120亿元及以上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或审核; 3.2.7. 未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2.8. 未在广铁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2.9.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管理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建工函[2016]39号)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 3.3 本次招标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月 28 日至2018年 1 月 4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汇款凭证复印件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申请表每个包件一式两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号(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不接受个人汇款),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标段号。 招标代理账号: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 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1月 24 日9时00分至2018年1月 24 日 10 时 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 24 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长沙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桂花路356号 邮 编: 430001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邮编: 100036 项目经理:李剑华(招标师证书编号:****************3) 联系人:刘工(售卖标书)、区工、温工 电话: 136*****989、159*****795、***-******** 传真: ***-******** 电子邮件:crmscgz01@163.com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长沙工程 建设指挥部 2017年12月22日 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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