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河源市高新区沿江路(科九至科十一路)市政工程,经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河源市高新区沿江路(科九至科十一路)市政工程

2、工程内容:沿江路(科九至科十一路)市政工程道路全长约810米,路面宽16米。包括道路工程、挖运路床土石方、路基工程、路缘石、排水(污)管道铺设工程、跨路预埋管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临时工程。

3、工程地点: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

4、招标人: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5、计划投资:总投资约254.9万元;

6、资金来源:100%自筹,已到位。

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及报名资料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须具有主营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请提交《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派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市政或路桥工程类专业)三级(含)以上项目经理资质或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请提交《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派出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请提交派投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参加投标的企业应在自身报名前交纳投标保证金 5 万元,请提交银行汇款凭证(限本企业账户汇出)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河源分行;帐号:****************01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明书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的原件填写)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7、整个招标活动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本工程报名,资格审查,开标,并带有效身份证(第二代)原件备查。否则视为弃权。

说明:

(1)未交纳投标保证金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已交纳投标保证金而资格审查未通过者,3天内退还,但投标报名资料弄虚作假者除外;

(3)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只接受投标人从本单位账户转入招标人账户,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也只从招标人账户转入投标人本单位账户;

(4)前来报名的施工企业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否则不予接受投标人的任何资料;

(5)取得投标资格的企业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在投标期间存放在招标人处,招标完成后即退还给未中标企业,中标企业的证书原件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交河源市规划建设局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后退还给中标企业;

(6)投标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外,均采用复印件(A4纸)加盖公章(每一页),同时带齐证书原件。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2月26日至2009年3月 4日,每天8:30~11:30, 14:30~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四、2009年3月5日9:30,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评审。

五、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于2009年3月5日11:30准时到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投标资格评审情况通报会;不再另行通知,未参加会议者视为弃权(即取消投标资格)。

六、报名地点:河源市凯丰路6号104室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 生 联系电话:****-*******

袁 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 生 联系电话:****-*******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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