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中心城区赣南大道第二阶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补遗书(第1号)

赣州市中心城区赣南大道第二阶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补遗书(第1号)

致:各投标人
  针对《江西省赣州市中心城区赣南大道第二阶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第Ⅰ、Ⅱ、Ⅲ合同段)及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提出的需要解答的要求,编制第1号补遗书,现予以发布。凡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各投标人收到本补遗书后,请在24小时内回函确认(传真:***-********)。

第一部分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
  1、本项目名称更改为:江西省赣州市赣县至南康连接线第二阶段工程,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做相应修改。
  2、招标文件中“A-l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经验)”和“A-2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人员)”对于市政道路勘察设计的经验要求应理解为对市政道路的长度不限。
  3、本项目第Ⅰ、Ⅱ、Ⅲ合同段的桩号范围更改为K0+221.61~K5+780.61、K11+188.61~K16+221.61、K16+221.61~K26+430.61,中标后若招标人对各合同段进行微调,投标人不得拒绝,()并且勘察设计费不予变更。
  4、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修改表第11.2条第(6)点修改为:工程造价初步测算应按现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和《公路工程估算指标》等编制,人工单价采用现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江西省补充规定执行,没有的部分参照现行《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建标[2007]163号)执行。
  5、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修改表第16.2条“江西省赣州市中心城区赣南大道第二阶段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文件”修改为“江西省赣州市赣县至南康连接线第二阶段工程勘察设计(第 合同段)投标文件”。
第二部分 对投标人答疑
  1、能否提供章江(新世纪大桥)的常水位高程?
  答:新世纪大桥桥位的常水位高程为97米,贡江大桥桥位的常水位高程为93.9米。
  2、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封面(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清单报价等)写着投标人名称且盖章,请明确本投标是明标或暗标?设计说明字体及大小、()页眉页脚是否有统一标准?
  答:本次招标投标文件采用明标形式,设计说明字体及大小、页眉页脚等格式由各投标人自行决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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