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2017年,全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落实省市局总体工作部署,坚持严防严管严控,以风险防控为主线,着力履行“两责”,推动企业尽责,突出“四项工作”,努力提高全市食品生产监管水平。

  一、突出风险管理,实施靶向监管

  1.深入排查研判风险信息。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调研活动,广泛收集并分类梳理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执法办案、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网络舆情等发现的风险和问题信息,定期完善食品安全风险清单。立足监管实际,适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会商,为监管工作提供指导。建立全市系统风险信息交流制度,开展风险信息逐级汇总上报工作,加大系统内部风险交流力度,不定期在系统内发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指导各县区局完善本辖区食品安全风险和防控清单,压细压实各类防控措施,提升区域风险防控工作效果。

  2.实施靶向监管。按照风险高低,强化食品生产重点主体、重点食品、重点区域的风险防控和舆情管控,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实施靶向精准监管,解决重点问题,将肉制品、食用油、饮用水、白酒、罐头、酱腌菜、糖姜片等区域性产品生产企业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实施“一域一策”、“一品一策”,继续推行“两清单两制度”风险排查整治行动,对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严打重治。市局将加大约谈、督查、飞行检查、通报曝光及行刑联打等工作力度。县局将针对辖区特点深挖风险隐患和行业性问题,集中力量根治影响安全的老大难顽疾,防范区域性安全事件发生,建立良好的食品生产生态环境。  

  3.全面加强小作坊监管。加强《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的宣贯,全面开展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调查摸底和监管工作,实施小作坊负面清单和申报登记工作,推行“目录管理、登记备案、严格标准、公开承诺、标注标识、纳入抽检”六项制度,规范提升小作坊生产,引导小作坊提档升级和有条件的地方进行园区集中生产,打击取缔“黑作坊”。年内要实现辖区内小作坊监管全覆盖,小作坊产品要有重点的纳入抽检计划,确保不出安全事件。

  二、着力履行“两责”,加强日常监管

  4.开展监督检查。完善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监管计划并上报备案,按照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扎实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逐步构建基于风险管理的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体系,实现监管全覆盖。市局将按照省局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重点对上年度各级抽检出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和特定原因需要检查的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对部分大型企业和高风险品种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加大对基层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的履职能力。县局负责辖区内全部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和监督检查,要细化流程,实施闭环工作模式,落实整改和通报制度。

  5.组织专项治理。按照《临沂市加强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开展重点整治,不断完善专项治理工作机制,解决突出问题。在完成省局开展食品添加剂使用环节治理和其他全省范围内系统性问题治理的同时,根据风险管理信息,结合各地实际,及时组织对具有各自地域特点和传统加工食品问题企业的区域治理,彻底解决整治一阵风,整治过后又反弹的问题。

  6.强化监督抽检。继续以“抽检完成率、问题发现率和不合格处置完成率”为工作导向,积极配合抽检机构完成抽样,努力提高问题发现率,加大对不合格产品企业、问题企业的抽检力度,提高监督抽检靶向性和有效性。县局在配合做好上级抽检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地方特色食品、食品加工小作坊产品的抽检。提升抽检数据分析利用效果,利用监督抽检发现食品安全风险,弥补监管漏洞,解决监管难题,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和核查处置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布抽检信息,及时将抽检信息纳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三、落实企业主责,推动规范升级

  7.加大“食安山东”品牌创建力度。深入开展已创建成功示范企业的宣传,提高企业美誉度和品牌知名度,调动企业参与创建的积极性。推行食品生产企业良好行为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推广食品生产示范企业先进管理模式。今年,全省将评选100家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县局要积极引导,大力发动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参与“食安山东”品牌创建,力争全市申报数和创成数比上年有较大突破。

  8.推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引领行动”。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制定《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按行业、分层次逐步实施。在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白酒等产品企业施行信息化追溯体系,在其他不具备信息化条件的企业可采用纸质记录等实现追溯。试点实施食品生产企业“一票通”随附单制度。

  9.开展“食品生产规范提升行动”。市局将总结沂水改造提升生产企业工作经验,制定全市规范标准,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广,力促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生产面貌得到较大改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较好提高。

  10.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自查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对食品安全状况开展自查的主体责任。要求企业规范落实原辅料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问题食品召回等制度,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风险问题报告、产品合格放行等规定。从今年开始,推动企业重点建立健全“公示警示”制度,即食品添加剂使用清单、监督信息(监督检查结果、抽检情况等)、当日检验人员在岗情况、“六图”(申请人治理结构图、周围环境平面图、生产加工场所平面图、各功能间平面布局图、工艺流程图、设备布局图)在企业办公场所显著位置上墙公示,以督促企业改善内部治理结构,落实主体责任。

  11.推进质量受权人制度。全面推行由企业法人书面授权,在企业内部设置“质量安全管家”的质量受权人制度,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教育和管理考核工作,要适时组织食品安全受权人集中培训与风险交流,推动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四、创新监管机制,实施协同共治

  12.创新三项制度。建立恳谈会商制度,各级要定期召开恳谈交流或风险会商会议,邀请社会各界人士、食品安全专家、审查员及企业代表对食品生产监管重大决策、风险预警和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征求意见建议,加强风险研判;建立风险警示制度,对内每年制定各地食品生产风险隐患清单,对外定期发布质量安全监测分析报告,有针对性提出防控措施,引导公众知情并参与互动;建立舆情防控制度,高度重视舆情防控工作,实行舆情24小时监控防控,既要全面掌控舆情,又要及时跟进和快速处置舆情,按照分级,及时做好上报和回复工作。

  13.推动协同共治。发挥多元主体作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实施“内部吹哨人”制度。拓展生产企业参与安全责任保险的覆盖面。加强与媒体沟通协作,着力挖掘基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加强正面引领,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标签: 监督 食品安全 药品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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