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政[2009]招2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林浦路道路工程(与霞洲路交叉口及以南路段)已由福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基建[2008]18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道路、桥梁、给排水、路灯照明、交通设施以及附属工程。
2.2工程名称及规模:福州市林浦路道路工程(与霞洲路交叉口及以南路段)起点桩号:K2+935,终点桩号K4+037.485。终点正好与三环二期福厦高速公路主线起点相接。道路沿线共布置主路机动车下穿通道一座,3+883自行车、人行过街地道一座,3+814.10布置一座双跨16米预应力空心板梁桥,霞洲西路接顺段桩号XZK0+206布置一座单跨20米梁桥。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工程性质:城市快速路。
2.5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
2.6工程质量:合格。
2.7工期要求:6个月。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在2003年1月1日前取得一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15年以上工作经历, 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或城市大型桥梁工程)。
3.4近5年独立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或城市大型桥梁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
3.5近5年(2003年-2007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5亿元以上。
3.6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银行信贷证明不低于2000万元。
3.7投标人未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未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或近3年来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3.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9年2月27日至2009年3月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图纸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2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及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招标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地址:福州市群众路190号汇福大厦3层,邮编:350004
联 系 人:郑工、林工
联系电话:****-****************传真:0591-********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六层,邮政编码:350011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91-********,传真:0591-********
日期:200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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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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