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博学路办事处辖区内部分路段隔离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郑东新区博学路办事处辖区内部分路段隔离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郑东新区博学路办事处辖区内部分路段隔离设施工程已由相关机构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博学路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博学路办事处辖区内部分路段隔离设施工程

2.2招标范围

郑州市郑东新区博学路办事处辖区内部分路段隔离设施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中全部内容。

2.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并且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2017年01月至2017年11月以来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必须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或者网上下载的网页版(含查询网址)的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在2014年12月01日以来具有在建或已经完成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3.2拟派项目经理在2014年12月01日以来具有已经完成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备注:1、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指:道路隔离设施或市政道路(含隔离设施)或公路工程施工(含隔离设施);2、业绩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相关图纸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本行政区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为准;

3.5.3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的网站打印页面(企业以单位名称查询法人;个人以身份证号查询自然人),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其他: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2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

3.6.3本项目拟派授权代理人需提供投标人2017年01月至2017年11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或者网上下载的网页版(含查询网址)的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分至17:00分),在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6楼1606室)进行报名。

报名时请按“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留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的复印件一套。

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不需提供证件原件,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查询内容并加盖公司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09室

5.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售后不退

5.4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招标文件费(含图纸)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其他事项

8.1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2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九、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郑州市郑东新区博学路办事处

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

联系人:田工宋工

电话:****-********/ ********

2017年12月24日

标签: 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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