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市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项目(09竞04号)
招标公告
经南康市政府批准,南康市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经过多方面的准备,进入实质性的工作,为了保证规划修编质量,同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规划修编单位,现将竞标有关事宜向社会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南康市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二、招标人:南康市国土资源局
三、招标内容:南康市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调研和规划编制两部分工作。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报价包括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约定的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包括前期调研、规划编制、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等所发生的成本性开支、合理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2、招标人设招标控制价,各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自行报价。若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视为无效标,不参与投标审评。
五、投标费用
(一)标书工本费:5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
(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以转帐方式或现金进帐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整;转帐或现金进帐时必须写明所投标的的文号(如KZC09竞字XXX号),同时必须在2009年3月10日下午5时前进入我中心帐户(收款人全称: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帐号:
********150*****0463,开户行:南康市建行蓉城分理处)。开标后,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本中心开具的正式收款凭证无息退还回中标方帐户(必须提供准确的收款人全称、开户行名称及帐号);落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按原帐户无息退还。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标,不参与投标审评。
(三)无论中标结果如何,参与投标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再因此支付任何补偿费用。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省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乙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在30万元及以上。
(2)必须承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并承担过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土地信息化工程等相关工作两项以上(投标时需提供资质、业绩合同或工程验收鉴定报告复印件,另带原件备查)。
(3)各类专业人员配置齐全、合理,具有从事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数据库建设、土地信息化工程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投入本工程人数不得少于:土地资源管理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5人,熟练技术人员10人。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应提供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业绩证明材料。
(4)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软、硬件条件及软件开发能力;
(5)具备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规章条例,信誉良好。
七、本次招标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间和地点:
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间: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3月 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
地 址: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9年3月11日上午9:30
九、本次招标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其他相关资料和个人身份证以备查验。
十、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09年3月11日上午9:30
(2)地 点: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综合开标室
十一、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以下方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