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环氧磨石地坪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重新)招标公告

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环氧磨石地坪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重新)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XQA17

宁波市杭州湾医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环氧磨石地坪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重新网上公示版)


建 设 单 位: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 标 人:浙江元和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龙邦装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SHIM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CO.,LTD
2017年12月?宁波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SMCLZB2017
招标项目名称:宁波市杭州湾医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环氧磨石地坪供货、
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 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浙江元和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龙邦装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备案部门: (盖 章)
备案日期: 2017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 评标办法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0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格书45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格式49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格式57
第八章 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62
第九章 投标文件的资信标文件格式6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杭州湾医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环氧磨石地坪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已经宁波杭州湾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甬新经投[2014]7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 ,出资比例100%。本项目项目业主: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浙江元和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龙邦装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氧磨石地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商务新城区内,东至海纳路,南至九塘河,西至杭州湾大道,北至滨海二路。
2.2、标段:1个。
2.3、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约850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环氧磨石地坪生产制作、供货到工地现场、二次搬运、现场安装、现场卫生清理以及通过质检验收,交付业主验收及售后维保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格书”中相关内容)。
2.5、交货期: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起60天完成供货,安装工期满足现场装修工程进度要求(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所供货物必须满足设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若为代理商的还需出具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唯一授权书;
②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环氧树脂无毒检测(验)报告,检测(验)报告在有效期内。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 月 日(含)前,使用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hzwggzy.com/nbwcms/),交纳招标文件文本费人民币300元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交纳,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将不能参加投标。
4.2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补充招标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再提供纸质版补充招标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3本项目不再在交易中心窗口售卖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办理办法详见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启动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操作办法详见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实施招标文件网上浏览和下载的通知》附件《网上售卖标书操作指南(投标单位)》。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50000 元整。
形式①: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的方式缴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帐),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 月 日下午16:3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XQA17 )。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慈溪杭州湾新区支行
账 号:
形式②: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保险保单的形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投保,并截止在2017年 月 日(含)前办理。(保险保单正本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复印件编入资格审查文件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 月 日9时30分,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28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说明
7.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性价比法。
7.3、投标人及相关人员在不得有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7.4、2014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有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中的有关记录。
7.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7.6、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一路69号
联系人:马工
电话:****-********
招标人:浙江元和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龙邦装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楼
联系人:陈文昌
联系电话:****-********
传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 联系电话:****-********
财务:张小姐 联系电话:****-********


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间征求意见及建议的要求:
1.各潜在投标人及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17年12月27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宁波杭州湾新区交管办(电话0574—********,传真0574—********),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以邮件形式发送至(********5@qq.com">********5@qq.com)。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和建议恕不接受。
2.潜在投标人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专家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须同时提供本人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潜在投标人以及专家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及资料。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1.1.2招标人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一路69号
联系人:马 工
电话:****-********
21.1.3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楼1911室
联系人:陈文昌
电话:****-********
传真:****-********
31.1.4项目名称宁波市杭州湾医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环氧磨石地坪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
41.1.5建设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商务新城区内,东至海纳路,南至九塘河,西至杭州湾大道,北至滨海二路
51.1.6建设规模/
61.1.8招标工程类别材料项目
71.1.9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约850万元;
81.2.1建设资金来源
及出资比例新区财政,100%
9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01.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分包工程不允许
111.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21.3.1招标范围本项目环氧磨石地坪生产制作、供货到工地现场、二次搬运、现场安装、现场卫生清理以及通过质检验收,交付业主验收及售后维保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格书”中相关内容)。
131.3.2标段划分数量
及方式1个标段
141.3.3质量等级标准所供材料必须满足设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151.3.4安全要求合格
161.3.5计划工期要求交货期: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起60天完成供货,安装工期满足现场装修工程进度要求(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71.4.1投标人资格要求①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若为代理商的还需出具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唯一授权书;②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环氧树脂无毒检测(验)报告,检测(验)报告在有效期内。
18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191.10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201.9.1踏勘现场■ 不组织
□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213.2.1投标报价方式详见3.2款约定
223.2.4合同价格类型固定单价,可调总价
233.1.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内容书面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C投标文件 3.1。
注:以上格式参照第八章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无固定格式的可自行编制,有参考格式的按参考格式。
243.1技术标形式明标
253.1.2技术标
编制内容书面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C投标文件 3.1。
注:以上格式参照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格式,无固定格式的可自行编制,有参考格式的按参考格式。
263.1.3资信标
编制内容书面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C投标文件 3.1。
注:以上格式参照第九章投标文件的资信标格式,无固定格式的可自行编制,有参考格式的按参考格式。
273.1.4商务标
编制内容书面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C投标文件 3.1。
注:以上格式参照第六章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格式,无固定格式的可自行编制,有参考格式的按参考格式。
282.2.1招标文件质疑
截止时间2017年 月 日16时00分
质疑途径:以书面传真形式发送给招标代理单位。
292.2.2招标文件答疑
截止时间2017年 月 日16时00分
超过答疑时间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304.6.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月 日9时30分
313.5.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起90天。
32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0元整。
形式①: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的方式缴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帐),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 月 日下午16:3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XQA17 )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慈溪杭州湾新区支行
账 号:
形式②: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保险保单的形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投保,并截止在2017年 月 日(含)前办理。(保险保单正本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复印件编入资格审查文件中)
334.1.4投标文件份数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书面文本:1份正本,4份副本
资信标
技术标
商务标
电子格式一份(与书面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光盘或U盘一份,单独密封,放在商务标里,包括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技术标、资信标及商务标内容)。
样品:
提供样品一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格书)。
344.3.1投标文件及样品提交收件人: 招标(代理)人
地点: 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328 室)
截止时间:2017年 月 日9时30分
注: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355.1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 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365.1.2开标顺序1、先开启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2、宣布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合格的投标人名单,并开启资信和技术文件;
3、宣布合格投标人的资信、技术得分,并开启商务文件,进行唱标。
4、宣布最终得分。
375.5评标办法综合性价比法
387.1预中标结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 家
398.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5%
履约担保形式: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保函
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
4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110.1词语定义----
4210.1.1类似项目----
4310.2招标控制价设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约85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被否决;对于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报价,均视为低于成本价投标,该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410.3投标人代表
出席开标会按照本投标人须知的约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明,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拒绝评审。
4510.4中 标 公 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预中标人的情况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610.5知 识 产 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他人。
4710.7同 义 词 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等章节中的的出现的措辞“项目业主”和“乙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4810.8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的监督。
4910.9解 释 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5010.11招标人的补充约定1、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差额损失。
2、若在整个项目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等有失实或弄虚作假等情况的,有权罚没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及中标候选人资格,并移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对招标文件中需要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内容未作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的,该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

序号项目内容投标人承诺备注
1交货期要求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起60天完成供货,安装工期满足现场装修工程进度要求(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逾期交货赔偿标准卖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计算向项目业主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承担合同工程款0.5 ‰的违约金;
3卖方逾期交货超过50天,视作合同履约过程中无法继续履行,赔偿限额卖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无法继续履行时,则卖方需向买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未交货部分货款的 40 %,并终止该合同,且卖方承担项目业主的一切损失。
4延误合同工期赔偿限额合同价款的 1.5 %(其中未按交货期约定及时交货的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款的1%)
5未达到质量控制目标违约金限额合同价款的 2 %
6未履行安全要求违约金限额合同价款的 1.5 %
7质量保修金最终结算价格的 2.5 %
8是否同意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同意
9是否同意合同条款的其他内容同意


二、 投标人须知
A 总则
1.1工程说明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环氧磨石地坪的采购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本招标项目工程类别: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本招标项目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质量、安全及进度控制目标
1.3.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控制目标:见本须知前附表。
1.3.4本招标项目的安全控制目标:见本须知前附表。
1.3.5本招标项目的进度控制目标:见本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若为代理商的还需出具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唯一授权书;
②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环氧树脂无毒检测(验)报告,检测(验)报告在有效期内。
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设计、咨询机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施工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设计、咨询机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施工单位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设计、咨询机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施工单位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2)投标人及相关人员有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13)2014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有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中的有关记录;
(1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1.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1.投标委托
1.11.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12.投标费用
1.12.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12.2本次招标,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货物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另列项目,但其费用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投标总价中包含此项费用。
B 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
2.1.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2.1.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通过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供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后自行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未下载的视为无异议。补充文件必须经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且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通过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供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后自行下载,未下载的视为无异议。补充文件必须经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且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书面补充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C 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四部分组成
3.1.1资格审查文件:
(1)资格审查文件封面;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代理商的还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唯一授权书原件);(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唯一授权书格式以制造商出具的为准)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承诺书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环氧树脂无毒检测(验)报告,检测(验)报告在有效期内;
(6)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
注:资格审查需提供的原件仅指“投标人承诺书原件”与“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唯一授权书原件”,若为制造商无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唯一授权书原件”。
上述要求提供的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备查,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补充、更换,资格审查结束之前不予撤回且不作为身份确认使用。若提交的原件不符合要求或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复印件未附入资格审查文件中或复印件未能完全体现原件的实质性内容;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
以上资料格式第八章如有,参照第八章格式,如无具体格式由投标单位自行设计。
3.1.2技术标:(本项目须提供样品:①、实体样品尺寸要求50cm*50cm,样品面层及基层总厚度为1.5cm~3cm,并且面层必须有两种颜色且分界线清晰,用透明塑料薄膜封装,用透明胶带密封后贴标签;所需套数:壹套。②、原材料部分(进口树脂、进口骨料)样品在投标时提供,数量由投标人自行确定但需满足评标及标后封存所需(树脂不少于3升,骨料不少于5公斤),样品上需贴标签;所需套数:壹套。)
(1)技术标封面;
(2)所投产品生产工艺、施工工艺及供货进度保证措施;
(3)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及人员配备保证措施;
(4)所投产品的环保性、可靠性、品质及成品保护保证措施;
(5)售后服务、质保期及其它优惠承诺;
(6)合同条款响应表;
(7)投标产品技术响应;
(8)其他有关技术评审内容的相关资料。
(9)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格式第七章如有,参照第七章格式,如无具体格式由投标单位自行设计。
3.1.3资信标:
(1)资信部分自评分表(格式详见附件二);
(2)资信部分评分内容资料复印件(如有);
(3)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以上资料格式第九章如有,参照第九章格式,如无具体格式由投标单位自行设计。
3.1.4商务标:
(1)商务标封面;
(2)投标函;
(3)开标一览表;
(4)备品备件报价表;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或授权委托书(若授权委托人出席的);
(6)商务响应承诺;
(7)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资料;
(8)电子格式一份(与书面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光盘或U盘一份,单独密封,放在商务标里,包括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内容)。
以上资料格式第六章如有,参照第六章格式,如无具体格式由投标单位自行设计。
3.1.5资信标、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完整递交备查,并不得撤回,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中所报的投标总价均包括该工程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的材料费(含主材、辅材,制作加工及加工损耗,包装、税票、保险、装卸车费等)、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安装、临建费、保险、税金、垃圾清理及外运费、成品保护、缺陷修复、调试、技术服务及培训、相关文件资料的提交及售后服务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管理和配合服务费、安装用水电费等一切费用,还应包括交易中心席位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费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维保期间的维保费(含备品备件)等所有费用。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数量,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竞报投标报价。
3.2.2 投标人应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结合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进行报价,招标文件(或补充说明)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出现对施工图修改调整时,以招标文件(或补充说明)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的修改调整为准;若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与施工图纸相对应的项目就具体内容,作法、用材等出现矛盾时,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结算时按实调整。
3.2.3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材料清单并结合施工图内容和自身实力报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综合单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投标人未填写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中。各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竞报投标报价。
3.2.4 除合同约定允许调整的单价外,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均为包干,结算均不作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相关施工规范、施工工艺及验收标准的相关内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投标单价或总价内,结算时不再调整。
3.2.5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中标后材料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并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3.2.6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发生的工程材料数量增减或参数调整,招标人有权对工程材料数量及技术要求进行调整;调整价格参照投标时同类型产品最低报价,按投标文件组价方式进行组价,报送相关单位定价。
3.2.7中标单位需配合总包实现确保钱江杯,争创鲁班奖的质量目标。如由于本专业工程施工原因,造成总包创杯失败,应补偿总包相应损失。
3.2.8本次清单报价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条件和施工图的实际情况,自工程材料运输至工地、堆放、安装、调试,所有不确定费用均应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再以工地的实际情况为由调整费用。
3.2.9投标人必须做好工程材料的成品保护工作,在工程材料验收交付前,工程材料的成品保护由投标人完成,相关费用自行考虑。
3.2.10招标代理费用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总价中,由中标单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3.2.11关于管理和配合服务费、安装用水电费,投标人应在综合单价中自行考虑,结算时由中标单位支付给相关施工单位。
3.2.12投标人需考虑装修单位完成面高差情况,20mm以内用抗裂聚合物砂浆找平,20mm以上用细石混凝土找平,由投标人实施,该费用请投标单位在综合单价中自行考虑。
3.2.13投标人需考虑中标后在招标人指定区域制作3000mm×4000mm样板的费用,该费用请投标单位在综合单价中自行考虑。
3.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3.3.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按本章第4.2条要求分别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逐页编制页码,并编制目录表,要求书装。
3.3.2投标文件在提供对投标产品技术响应表的应答时,对招标文件有技术数值要求的参数,必须以投标货物的具体技术数值据实应答;对于招标文件无数值要求的参数的应答,必须作出明确、直接、无导致两种理解可能的应答。
3.4投标保证金
3.4.1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人不按本须知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3.4.3 投标保证金退付
(1)中标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向交管办提交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经交管办确认后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付手续。
(2)对中标的投标单位,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经杭州湾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备案(若需)的合同(两正两副)原件到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管办办理备案手续,经交管办确认后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付手续。
3.5备选投标方案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4.投标文件的制作
4.1投标文件的编制
4.1.1投标文件应当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4.1.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报价、质量控制目标、安全控制目标、进度控制目标、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投标保证金提交要求、履约担保要求、违约经济责任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主要商务条款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1.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字迹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的封面及有投标人的落款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经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1.4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信标、商务标及技术标均应分别装订,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1 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资信标”和“商务标”按要求分别用封袋密封,在封袋上分别注明: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4.3 投标文件的递交
4.3.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送达标书后,应在送标签到单上签字,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字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3.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4.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4.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4.1.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4.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清楚标明“修改”字样。
4.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4.5.1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否绝。
4.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进行。按本须知第3.4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致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6.投标截止时间
4.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6.2招标人可按本章第2.2、2.3条款规定的招标补充文件的方式,酌情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4.6.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D 开标及评标
5.1开标
5.1.1标书启封前身份确认与询标
5.1.1.1投标人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招标(代理)人按签到顺序进行身份确认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并经核验无误后归还,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出席,出现如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不再进行下步评审:
A、报到投标申请人名称时,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在场的或未带本人身份证到场的或身份证经核验后有误的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的;
5.1.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经许可在开标会议未结束前擅自提前离开会场或公开要求投标人澄清投标文件有关内容不在会议现场的,询标涉及内容按自动放弃相关权益处理。
5.1.2招标(代理)人作为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宣布有效投标人确认结果;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作好记录;
(7)招标(代理)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5. 2评标
5.2.1评标委员会
5.2.1.2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5.2.2.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3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5.4 评标过程的保密
5.4.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5.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4.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5.5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未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E 中标
6.中标的标准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限定在1名。
7. 中标、中标通知
7.1预中标结果将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3个工作日。在本章第4.5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应向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7.2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7.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备案中标通知书时需递交资料:
7.3.1递交由检察院出具的2014年12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书;
7.3.2中标人在招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需向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中心缴纳交易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计。
未递交以上资料的,中标通知书不予领取。
8. 履约担保
8.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8.2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8.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签订合同
9.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9.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9.4招标工程竣工时,招标人和中标人将按经备案的合同条款进行结算、审计,任何与该合同条款有抵触的其他协议都不能作为结算、审计的依据。
10.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0.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的;
(3)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应当重新招标的情形的。
10.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报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F 纪律和监督
11.招投标活动各方纪律
11.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1.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1.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从评标开始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评委不得与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者有私下接触。如果有依法应当回避的情形,请提出回避。
(2)凡进入评标区的人员,应申领佩挂工作牌,各种通信工具寄放在保管箱统一保管。
(3)评委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不得将投标文件带离评标地点评标,不得无故中途退出评标。
(4)评委应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影响。如发现有违法违纪情况,应及时向我办反映。
(5)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意见应客观、真实。评委对评标结论有不同意见,应提出书面意见和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6)评委不得透露评标的有关情况。评标结束后不得复印、带走与评标内容有关的资料。
11.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1.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2.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应当保密的事项;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
  (4)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
  (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监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9)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标办法综合性价比法
2.1初步
评审标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投标
文件
形式
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款规定。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符合“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格式”的要求,且内容填写齐全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3条款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七、八、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标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2条款规定或未按该条款规定进行标注时,投标文件内容未出现不一致。
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4.1.4条款规定。
2.1.2资格
评审
标准
(适
用于
资格
后审
项目)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3.1.1项规定。
(1)资格审查文件封面;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代理商的还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唯一授权书原件);(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唯一授权书格式以制造商出具的为准)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承诺书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环氧树脂无毒检测(验)报告,检测(验)报告在有效期内;
(6)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
2.1.3

技术标评审标准技术标编制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3.1.2项规定,内容齐全。
技术标编制形式明标
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格书中的打*的条款响应有一项及以上(含一项)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格书
其它实质性要求响应技术标中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且符合本章所涉及的实质性要求。
2.1.4商务标评审标准商务标编制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3.1.4项规定,内容齐全。
质量承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3.3项规定。
安全承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3.4项规定。
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3.5项规定。
投标函按规定内容填写齐全。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同时满足:
(1)未擅自变更招标人提供的暂定价或招标人暂列金额。
(2)投标报价未超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上限。
权利义务承诺已承诺同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其它实质性要求响应商务标中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且符合本章所涉及的实质性要求。
2.2详细评审标准评审或量化因素评审或评分标准详见附件“评标细则”
2.2.1技术标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附件“评标细则”技术标评审
2.2.2资信标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附件“评标细则”资信标评审
2.2.3 商

标投标成本价界定对于低于招标控制价85%投标报价,该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对于不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或未突破招标控制价的按附件“评标细则”规定计算分值。

否决投标条件一览表
序号项目内容招标文件要求说明
1无单位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1.3
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1.1
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3须由三分之二以上评委认定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
5投标文件的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6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90天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
8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格书中的打*的条款响应有一项及以上(含一项)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文件的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格书中打*的技术条款,任何偏离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9投标货物供货期及其余工期配合要求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10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须由三分之二以上评委认定
11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低于成本价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被否决;
对于低于招标控制价85%投标报价,该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评 标 细 则
1、根据第三章规定的评标办法,特制订本工程评标细则。
2、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
综合性价比法,由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三部分分值组成。其中商务标满分100分,权重为65%;技术标满分100分,权重为20%;资信标满分100分,权重为15%。
3、本项目开评标顺序为:
3.1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先开资格申请文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本条第3.2条规定顺序进行开评标。
3.2 对合格的投标人的各部分投标文件,按以下规定顺序进行开评标:
开标顺序:先开资格审查文件,再开评技术标、资信标,最后开评商务标。
4、评标工作根据本细则第3条规定的开标顺序进行。
4.1 资格条件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招标(代理)人经开标现场身份验证确认的有效投标人按以下程序进行资格条件初步评审:
4.1.1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等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项规定的资格评审标准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内容不全或投标人递交的原件内容不符合,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2确定合格投标人: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初步审查的均为合格投标人,均进入投标文件的评审。
4.3 技术标评审(共100分):
4.3.1对技术标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等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项规定的技术标评审标准对技术标进行初步评审;
4.3.2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技术标,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表所列评审内容和评审标准各自单独进行评分。
序号内容优良差
1由评委对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要求响应招标文件情况评定。25~2323~2222~0
2所投产品生产工艺、施工工艺及供货进度保证措施17~1616~1515~0
3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及人员配备保证措施17~1616~1515~0
4由评委对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样品综合评定。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不全的按零分处理。10~99~88~0
5所投产品的环保性、可靠性、品质及成品保护保证措施15~1414~1313~0
6售后服务、质保期及其它优惠承诺综合评定8~77~66~0
7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市场占有率、业绩等综合评定。8~77~66~0
合 计100~9292~8585~0
技术标评分范围最大在85分至100分之间,无固定进制(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对低于85分的评分,必须经过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书面给出明确的理由,否则将作无效票处理。技术标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4 资信标评审(共100分)
4.4.1 对资信标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等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
4.4.2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资信标,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项规定进行资信评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得基本分100分。
评审内容基 本 要 求得 分
投标人资格情况(100分)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100分
4.5 商务标评审(共100分)
4.5.1对商务标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等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4项规定的商务标评审标准对商务标进行初步评审;
4.5.2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商务标,评标委员会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4项规定审查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
4.5.2.1 对招标文件约定合理范围内(0~-15%,即 元- 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的投标报价,按本款第4.5.3.5(1)项规定的原则和评审标准进行集体评分。
4.5.2.2对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报价,该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5.3商务标评分
4.5.3.1投标报价细微偏差修正:
投标报价采用总价报价形式,以元为最小单位,保留到个位数为止。对未按此规定进行报价的投标人,其商务标将被视作有细微偏差,须按上述规定进行修正,第一位小数四舍五入。
4.5.3.2 投标报价浮动率计算:
投标报价浮动率=(投标评审价÷评审控制价-1)×100%(此公式计算结果以%表示,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中间计算过程不予取舍。计算正数时视为上浮;反之视为下浮。)
投标评审价即投标报价,下同;评审控制价即招标控制价,下同。
4.5.3.3本项目投标报价浮动率合理范围为:(0~-15%,即 元- 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
4.5.3.4 评标衡量值:
评标衡量值= 最高有效投标报价。此公式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整数,中间计算过程不予取舍。
4.5.3.5商务标得分计算:
(1)符合本款第4.5.2.1目规定的投标报价按以下方法计算商务标得分:
投标评审价与评标衡量值一致的,得100分;
每低于评标衡量值1%的,扣2分,即商务标得分=100+(投标评审价-评标衡量值)÷评审控制价÷1.5%×2。
(2)符合本款第4.5.2.2目规定的投标报价,其商务标得100分。
4.6 计算投标得分:
综合评价分=资信标得分×15%+技术标得分×20%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中间计算过程不予取舍)。
性价比值 = 综合评价分/(商务标得分×65%)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采用内插法,商务分、技术分及资信分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评标计算结果保留六位小数
5、推荐中标候选人
5.1 本次评标将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按下列方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5.1.1 按性价比值从高到低的排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性价比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优先;性价比值和投标报价均相同时,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若技术标相同,则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名次排序。
6、其他:除另有约定外,本细则所列计算公式,其计算结果保留六位小数,中间计算过程不予取舍。
7、本细则由招标单位负责解释。评标过程如有异常情况,由评委集体讨论决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前附表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附表为准。
条款号内 容
1项目名称:宁波市杭州湾医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环氧磨石地坪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
招标人:浙江元和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龙邦装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电话:****-********
2交货方式:工地现场交货
交货地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医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工地
3付款方式:
(1)完成并验收合格,经甲方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甲方审核价的65%,并同时退还乙方的履约担保;
(2)单体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经审计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5%;
(3)余款审定价的2.5%做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24个月)后14天内一次结清(不计利息)。
注: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同等数额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在甲方付工程款至结算价的97.5%时,乙方应向发包人提供结算价的全额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4质量保证:
(1)乙方确保提供的货物完全是全新产品,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质保期24个月,时间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算起,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维修和保养。
(3)其他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5合同价款结算:
(1)引起合同价调整的因素:数量变化、设计变更;
(2)单价调整:乙方所报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并不因数量的变化或因劳务、材料机械等成本的价格变动而做任何单价调整。因甲方功能性变化引起货物型号、规格变更,甲方可以提出变更,价格协商确定。
(3)数量的确定:由甲方、乙方及本项目监理签字盖章确认。
(4)设计变更:由甲方及本项目监理签字盖章确认。
6乙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计算向甲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承担合同工程款0.5 ‰的违约金;
7未达到质量标准违约金限额:合同总价的2%
8未履行安全要求违约金限额:合同总价的1.5%
9质量保修金:最终结算价格的2.5%
10履约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5%
履约担保形式: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保函
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
11组成合同文件应按如下顺序解释,依次以排在前面的为准:
(1)合同条款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图纸
(5)投标文件


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甲方(全称):浙江元和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龙邦装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宁波市杭州湾医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环氧磨石地坪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的采购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供货清单 单位:元
序号 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数量合计:
合同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可调总价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制造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
(1)综合单价应是为完成本工程全部工作内容费用的体现。包括该工程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的材料费(含主材、辅材,制作加工及加工损耗,包装、税票、保险、装卸车费等)、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安装、临建费、保险、税金、垃圾清理及外运费、成品保护、缺陷修复、调试、技术服务及培训、相关文件资料的提交及售后服务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管理和配合服务费、安装用水电费等一切费用,还应包括交易中心席位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费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维保期间的维保费(含备品备件)等所有费用。
(2)乙方已充分考虑相关施工规范、施工工艺及验收标准的相关内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中标单价或总价内,合同实施期间不得以因上述原因提出相关费用的索赔,结算时不作调整。
(3)乙方已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条件和施工图的实际情况,自工程材料运输至工地、堆放、安装、调试,所有不确定费用均应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合同实施期间不得以工地的实际情况为由调整费用。
(4)乙方合同实施期间必须做好工程材料的成品保护工作,在工程材料验收交付前,工程材料的成品保护由乙方完成,相关费用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
(5)若因甲方原因在优化技术方案需增加设备,而乙方报价时无此类材料作为价格调整依据时,将采用询价等方式,并经双方确认后进行调整。
(6)甲方有权在合同执行期间随时引用清单中的任一报价并要求乙方提供该报价项下的产品或服务,或从合同总价款中扣减该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取消该产品或服务的权利,乙方必须接受。
(7)材料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相关费用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
(8)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发生的工程材料数量增减或参数调整,甲方有权对工程材料数量及技术要求进行调整;调整价格参照投标时同类型产品最低报价,按投标文件组价方式进行组价,报送相关单位定价。
(9)乙方需配合总包实现确保钱江杯,争创鲁班奖的质量目标。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总包创杯失败,应补偿总包相应损失。
(10)招标代理费用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由乙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11)关于管理和配合服务费、安装用水电费,相关费用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由乙方支付给相关施工单位。
(12)乙方需考虑甲方完成面高差情况,20mm以内用抗裂聚合物砂浆找平,20mm以上用细石混凝土找平,由乙方实施,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2、交货期及交货方式
2.1交货时间: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起60天完成供货,安装工期满足现场装修工程进度要求(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2交货方式:现场交付,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点的地点 浙江省宁波杭州湾医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工地 。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装卸等工作,并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3、合同价及付款方式
3.1本合同金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
本合同采购项下的材料采用固定单价,可调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单价将不予变更。
3.2付款方式
(1)完成并验收合格,经甲方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甲方审核价的65%,并同时退还乙方的履约担保;
(2)单体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经审计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5%;
(3)余款审定价的2.5%做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24个月)后14天内一次结清(不计利息)。
注: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同等数额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在甲方付工程款至结算价的97.5%时,乙方应向发包人提供结算价的全额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4、税费
4.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4.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5、技术规格
5.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5.2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说明,则以最新颁布的相应国家标准及规范为准,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5.3 按国家、地方、行业其它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
5.4 乙方必须保证交货、安装产品各项性能不得低于此标准并符合协议书中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保留在例行送检之外随时抽检及送检产品的权利,检验机构为政府法定检验机构。对于产品的任何技术及质量不合格,乙方承担检测费用,甲方有权拒收、部分拒收、退货、部分退货,并要求乙方支付因此造成的其他诸如工期、返工等损失
5.5 乙方在供货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备/材料要求的更改及对设备/材料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延误的供货日期不予顺延。
5.6乙方需配合总包单位实现确保钱江杯,争创鲁班奖的质量目标。如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总包创杯失败,应补偿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单位相应损失。
5.7适用的一切材料设备均应满足医院的使用要求,并得到甲方和监理的认可,且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使用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产品说明(中文)、合格证、样品等,并及时报验。
6、技术资料
6.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的规定时间内必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技术文件资料:
(1)施工图纸等。
(2)试验报告(如有),
(3)施工安装技术说明。
(4)产品使用说明书及维护手册。
(5)标的物清单明细表。
(6)出厂前的各种检验和试验记录。
(7)原材料的分析报告及检验合格证(包括授权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8)货物交货进度及批次表
类别序号货物名称发货批次发货时间预计到货时间数量单位备注




6.2设备交货时,乙方应提供交货清单、有关图纸资料、出厂前合格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7、专利权
7.1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8、产权担保
8.1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9、包装要求
9.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宜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10、运输及装卸保险
10.1乙方在货物发运前10天,需将发运的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包装箱件数、每件包装箱的尺码、毛重及对货物的卸车、贮存的特殊要求以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以便接货。
10.2货物在装运前由乙方投保,一旦货物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乙方负责索赔。
10.3乙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
10.4乙方工作人员及设备进场时,应遵守交货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环境保护及安全措施。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而导致的所有责任。
11、到货检验
11.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予以说明。
11.2货物运抵现场后,由监理方组织甲方、乙方按照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
11.3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书面通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对货物予以更换。乙方在更换新货物后应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如果再次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并终止合同。
11.4甲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产品制造厂进行监造,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乙方对货物进行运行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
11.5检验要求:
(1)货物到工地后,乙方须出示采购原始清单给甲方验证,并提供厂家的授权书。
(2)乙方须出示本次购买的增值税发票交甲方验证。
(3)货到工地后,甲方有权抽样送原厂检验真假。如为假冒产品的,甲方有权把该元器件就地销毁,乙方须重新提供新的元器件真品并罚款50000元/次。
11.6进口骨料、树脂检验要求:
(1)进口骨料、树脂到工地后,乙方须出示采购原始清单给甲方验证;
(2)乙方须出示原材料进口报关单、原产地证明、国外供应商营业执照、原材料检测报告;
(3)货到工地后,甲方有权抽样送原厂检验真假,如为假冒产品的,甲方有权就地销毁,乙方须重新提供并罚款50000元/次;
(4)货到工地后,甲方抽样合格后,统一存放在甲方或建设单位指定仓库。
12、质量保证
12.1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保修期之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对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12.2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在保修期内,乙方须免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乙方在质保期内的工作还应包括对货物的常规检查、调整。
12.3.本工程质量标准为:所供货物必须满足设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或行业的最新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本合同工程技术要求、技术标准及工程所在地市建筑工程分户验收管理办法为依据。
12.4乙方需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加工及施工。乙方在向甲方或总包方报验前,应自行组织验收,自检合格后报甲方验收。
12.5进口骨料、树脂提取要求:
(1)货到工地后,统一存放在甲方或建设单位指定仓库,并设有专人进行保管;
(2)根据建设单位或监理人或甲方批准的材料清单用量要求,乙方指派领料专职人员至招标人或建设单位指定仓库进行提货,提货后办理书面领料资料,并进行存档;
(3)在建设单位或监理人或甲方在场的情况下,将领取的原材料用于半成品的使用。
12.6进口骨料、树脂用量要求:建设单位或甲方可以对乙方原材料使用过程中原材料用量进行阶段性抽查,根据配比要求中原材料用量比例计算原材料使用量(含消耗量),若实际使用量少于上述计算的原材料使用量(含消耗量)的,建设单位或甲方对乙方进行处罚,每发现一次处罚100000元并根据建设单位或甲方要求对缺陷性区域进行整改或返工,整改或返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3、安全施工
乙方必须完全执行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13.1安全施工:
(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其发生的费用。
(2)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市建设主管单位、甲方和监理工程师。
13.2文明施工
(1)乙方应遵守市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的管理规定,否则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2)乙方施工中须及时将建筑垃圾清理出施工现场,保持现场文明。工程竣工验收前及移交前均应认真清理现场,达到甲方要求。
(3)如乙方未能按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和指示做好文明施工、清理垃圾、成品保护工作,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有权另请他人完成上述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可在给乙方任何款项中扣除,因此产生的后果亦由乙方负责。
14、甲方权利义务
14.1甲方委派 为甲方现场代表,履行甲方现场质量、安全及进度管理监督的职责。组织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协调乙方在安装过程中的问题。监督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供货计划供货。
14.2 甲方负责协调提供本工程安装时所需的产品的现场堆放场所。如产品将提前到达工地现场,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产品的保护工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14.3甲方负责协调提供水电接驳点,由乙方负责接通并挂表。上述水电费用及乙方自行采取措施的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投标报价内。
14.4甲方负责协调提供三线(垂直线、水平线、进出线),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复核。
14.5甲方有权根据设计单位的意见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向乙方提出调整或变更本合同产品的数量或型号。
14.6甲方可通过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安排材料、设备的制作及供货;甲方可根据施工进度,有权要求乙方派人到现场,协商进场施工的配合问题。
14.7协助工程监理,组织对工程进行预检和竣工正式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工程款支付。
14.8完工后,由乙方通知有关单位验收,甲方派人参加。
15、 乙方权利义务
15.1乙方任命的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甲方或监理公司给予任何书面指示将视为已经有效给予乙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其后任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15.2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监理公司及甲方代表,监理公司或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15.3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日之内对施工方案和施工总体进度计划进行细化并报监理及甲方审核后施工。
15.4乙方委派为现场管理全权代表,现场管理代表负责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相关事宜的控制和管理,确保现场需要配合时随叫随到。
15.5乙方须按甲方的工程所需,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资料及施工图纸。
15.6为保证工程进度,乙方应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和甲方工程师的要求及时调配好施工人员和机械。
15.7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即进场配合施工,如因场地或环境条件不具备的,必须通知甲方,并做出协商处理。
15.8工程开工时,乙方进场机械及人员必须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3000~5000元的违约金,并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5.9每道工序施工前,乙方应向自己的操作工人进行技术交底,使工人熟练掌握施工要领,交底前必须通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参加技术交底会。
15.10如因设计单位和甲方提出合同产品数量、型号须调整或变更,乙方按实际情况积极配合甲方,给予协商办理补偿协议。
15.1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施工现场提供有关安装施工配合的技术指导服务。
15.12乙方进场施工,须遵守甲方现场的卫生、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如有因违反规定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认识伤害的责任事故,一切责任及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5.13作为本项目的分包方,应服从总承包方的现场管理,同总承包方签订现场管理协议,作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乙方应主动安排好自己与有关(总)分包单位间的配合,在与本工程有关的上、下道工序施工时乙方应派专人值班,处理工序之间的干扰和矛盾,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15.14作好施工原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竣工文件移交甲方。
15.15与现场其他单位必须紧密配合,不得影响其他工程施工。
15.16遵守甲方及总承包方的有关现场管理的各种规定。
15.1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各项指令,如有违反,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00-3000元/次的违约金,并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5.18乙方若有必要在现场搭建临时设施和材料仓库等,应按甲方指定的地点搭建,费用自行承担。
15.19乙方必须按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以及审批后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达到甲方的验收标准。
15.20乙方主动安排好与其它分包单位的配合,减少或避免各工种、工序之间的干扰和矛盾,协调解决施工中的问题,承担对其它分包单位工程部位造成破坏的经济损失。
15.21乙方应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
15.22乙方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乙方自行清运至甲指定的地点并运走,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15.23材料下料生产前,乙方应根据施工蓝图及招标范围自行统计标段内工程量及规格型号,并现场测量,经过甲方确认方可作为下料生产依据。
15.24必须具备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施工资质或准用许可,有义务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办理供货及施工所需的手续,并缴纳税款;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监理和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单位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15.25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完成施工图和配套内容的确认工作,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交监理及甲方审定。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与甲方核对相关的工程图纸,拟定详细施工方案交甲方、监理审定。
15.26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配合装修施工承包方施工进度,派专业人员到工地现场对施工场地尺寸、标高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其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报甲方及监理,否则视为乙方认可装修施工承包方或总包方施工质量。
15.27从装修施工承包方或总包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向装修施工承包方或总包方按实支付生活所需的水电费用。
15.28每月25日前向甲方、装修施工承包方和监理单位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月报》,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
15.29每周例会前一天向甲方、装修施工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报送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15.30按投标承诺组建项目组,项目代表、技术负责、专职质检员、安全员必须常驻现场管理施工,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开的,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15.31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
15.32乙方应服从甲方、装修施工承包方及总包方对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与施工现场各方协调,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费用。
15.33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质量与技术要求、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按照图纸及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配合合同各方及监理进行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及时提交竣工资料、编制工程结算。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应承担生活所需的水电费用与装修施工承包方或总包单位按实结算。
15.34乙方应配合甲方向装修施工承包方及总包方提供施工组织计划与进度计划,对施工程序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找出解决办法。
15.35乙方在交付期间需安排相应人员驻工地对环氧磨石地坪及时进行维修整改,配合甲方进行房屋交付。
16、样品
1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1)样品范围由建设单位、甲方、乙方和监理人共同确定,一旦样品经过建设单位和监理人审批,经审批同意的样品将成为检验相关工程的标准之一。
(2)乙方应在批量加工前,或如为工厂制造产品,应在加工或定货前且在依照设备、材料报批和采购计划并给予甲方和监理人足够的审批时间的前提下,将有关样品报甲方和监理人审批;样品的数量应合理满足为确定所报批的样品是否能达到可以接受的标准的需要;需提供一套及以上的经审批同意的样品需存放在现场的样品间。
(3)所有样品都应贴有标明其产品名称或类别、厂家名称、型号、品名、供应商的名称和出产国等的样品标签。
(4)在每次呈报样品时,乙方都应附上一份申报单,其中应列出上述的样品数据和资料,并写明每一样品所对应的图纸号和合同价格组成明细单中的对应项目编号,并预留甲方和监理人的批复意见栏;申报单一式四份,以便甲方和监理人批复后,有关各方都能得到一份原始记录;申报单的格式应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
(5)发包人和监理人对任何样品的认可仅是对在批复意见中指明的特征或用途有效;对某一样品的认可不能被理解为对合同文件中任何约定的改变或修改。一旦某一样品被认可,将不允许在品牌、质地等方面作任何改变。
(6)如果建设单位、甲方和监理人认为乙方呈报的样品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应在收到相应批复后7天内按合同约定的要求重新准备并向建设单位、甲方和监理人提交有关样品。在乙方再次提交的样品仍被建设单位、甲方和监理人认为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时,在不解除乙方任何合同责任的前提下,建设单位、甲方和监理人可向承包人推荐其认为能够满足合同要求的材料设备,以保证工程的进度不致受到影响,而乙方应相应地根据设单位、甲方和监理人的推荐意见选择并提交有关样品,不因样品的改变增加相关费用。
(7)建设单位、甲方和监理人有权决定是否将某一或某些样品本身用于永久工程。如果建设单位、甲方和监理人决定将某一或某些样品本身用于永久工程,承包人应确保此类样品的使用具备良好的条件并带有明显的识别标志。
(8)乙方呈报的所有样品,包括其包装、运输等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经审批同意的样品需妥善陈列在现场的样品间。
16.2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
若合同中采用的设备或材料因来源短缺或时间紧迫或有更好的选择,则乙方可提交使用代替的设备或材料的建议给建设单位、甲方考虑,建设单位、甲方有绝对权利批准或不批准。在获得批准之前,代替的建议不能实行。批准了的建议不能增加费用,除非获得发包人同意。若批准的建议可减少费用,则合同价款须相应调整。建设单位、甲方的任何批准或不批准均不会减轻乙方按合同文件所承担的责任。批准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否则无效。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甲方、总包方、监理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
17.3当甲方、监理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8、竣工验收及结算
18.1本工程以设计安装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质量检验标准、合同约定的质量与技术要求等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同时必须符合市质监部门验收标准。
18.2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工程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纸2套及相关技术资料各2套。
18.3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工程完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 7 日内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监理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甲方收到经总包方、监理签署过的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 7 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18.4增补材料工期
无论是产品自身质量问题,还是甲方或总包等造成的产品损坏等原因,主材更换、增补经甲方确认后,再行生产并修复,产生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8.5竣工结算
18.5.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一个月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图,工程档案资料),进行工程竣工结算。若承包人未能及时配合审核或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报告书及相关依据存在严重缺陷而需予以完善,则审核期合理顺延。
18.5.2结算计量:工程竣工验收完毕,由甲方和乙方进行竣工结算,结算时工程量按施工图实际施工数量计量。
19、保修及售后服务
19.1保修期限: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对由于产品的工艺、材料、附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免费维修,对产品使用寿命内终身保修。
19.2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害、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害外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9.3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9.4保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19.5保修期间,保修期内乙方应认真履行保修责任,确保维修的时间和质量。在保修期内如发生异常情况,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进场维修,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理完毕。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修理费及材料费用由甲方支付,如属乙方质量问题,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即派人修理,如乙方未及时进行修理,则甲方将委派他人进行修理,将维修费在保修金中扣除。
19.6乙方应留下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保修;
保修负责人姓名: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手机: .
19.7其他售后服务承诺详见投标文件。
20、索赔
20.1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质保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按检验标准根据自检结果或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退货:乙方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部件的质保期。
20.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已被乙方接受。乙方未按规定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从乙方的履约担保(若有)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21、延期交货
21.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或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或提供服务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1.2除不可抗力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拖延交货,每逾期一天扣20000元违约金。
21.3逾期交付时间超过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乙方仍不能交付的,甲方可以采取终止合同,对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22、违约终止合同
22.1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22.2在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3、不可抗力
23.1如果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3.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递交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4、诉讼
24.1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向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签约地的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调解或处理。
24.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5、合同修改
25.1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6、合同附件
26.1与本合同有关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设计图纸、询标答疑或承诺书(若有)、确定中标通知书、补充合同(若有)及有关往来文件(会议纪要、往来信函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其它约定
27.1甲方若发现乙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货物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有低于招标文件及图纸要求的,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及图纸的要求予以调高,且成交价不作调整,否则甲方有权不签订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执行,重新组织询价,由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7.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8、合同生效
28.1、合同订立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 。
28.2、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合同履约担保【合同总价的5%,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至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而且用户在交接验收文件上签字时止,但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担保中得到补偿。】且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建设单位3份、甲方3份、乙方3份、主管部门备案1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建设单位:(公章)
地址: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格书
一、招标清单
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
单位工程量

住院楼
1********2002现浇水磨石楼地面 环氧磨石地面(表面厚度6mm,抗裂聚合物砂浆找平层40mm,防污密实剂罩面封闭层,邵氏硬度>80,耐磨性<0.02g,耐水性、耐油性、耐碱性、耐酸性达到不起泡、不剥落、不变色,防火等级B1,拼接方式采用3mm铝合金或硬拼,骨料采用1-3mm大小的透明玻璃、树脂、石材)。完成面如有高差,20mm以内用抗裂聚合物砂浆找平,20mm以上用细石混凝土找平,该费用请投标单位在综合单价中自行考虑m21140.62
门诊医技楼
2********2001现浇水磨石楼地面 环氧磨石地面(表面厚度6mm,抗裂聚合物砂浆找平层40mm,防污密实剂罩面封闭层,邵氏硬度>80,耐磨性<0.02g,耐水性、耐油性、耐碱性、耐酸性达到不起泡、不剥落、不变色,防火等级B1,拼接方式采用3mm铝合金或硬拼,骨料采用1-3mm大小的透明玻璃、树脂、石材)。完成面如有高差,20mm以内用抗裂聚合物砂浆找平,20mm以上用细石混凝土找平,该费用请投标单位在综合单价中自行考虑m25170.29

二、技术规格及要求
一)、规范要求
除另有注明外,本产品及其安装工程须符合《地坪涂装材料标准》GB/T22374-2008、设计要求、图纸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协议期间规范变更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材料要求
材料采用环氧树脂、透明玻璃、石材等于本项目有关的材料。
中标后,中标人所提供的品牌材料应为原厂生产材料,不允许使用贴牌的OEM产品,如不符合,中标人应负全部责任和损失并免费更换全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
三)、主要指标与技术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项目指标备注
*1表面厚度6mm
*2抗裂聚合物砂浆找平层40mm
3罩面防污密实剂封闭层
*4抗压强度(Mpa)≥80
*5抗折强度(Mpa)≥21
*6邵氏硬度Share D>80(7天/+23℃)
*7拉伸粘结强度(N/mm2)>2.5(混凝土破坏)
*8耐磨性(750g,500r)<0.02g(8天/+23℃)
*9耐冲击500g钢球,高100cm,无裂纹
*10防滑性,干摩擦系数>0.6
11耐水性(168h)不起泡,不剥落,不变色
12耐腐蚀不起泡,不剥落,不变色
耐油性(120#溶剂汽油,72h)不起泡,不剥落,不变色
耐碱性(20%,NaOH,72h)不起泡,不剥落,不变色
耐酸性(10%,硫酸,48h)不起泡,不剥落,不变色
*13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g/L<49
*14游离甲醛,g/kg<0.05
*15苯<0.002%
*16甲苯、二甲苯的总和<0.002%
17防火等级B1
18拼接方式3mm铝合金或硬拼
*19骨料采用进口骨料(1-3mm大小的透明玻璃、石材)
*20树脂采用进口专用配方树脂
*21施工工序表面成品厚度为6mm,需先施工至8-9mm,然后进行精细打磨
*22打磨设备采用专用低速打磨设备进行精细打磨。
*23防潮隔层需设置防潮隔层
四)、施工工艺
1、中标后,投标人应提供地面施工的颜色搭配方案,得到建设单位及招标人的确认后,在招标人指定区域制作3000mm×4000mm样板,并最终得到招标人确定后才能施工,上述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不得另行计取。
2、施工使用的砂石材料必须为天然砂,不能用染色砂,且级配的砂石颗粒均匀,级配的各色砂石施工时应掺兑、搅拌均匀,铺设后感观均匀良好。
3、地坪涂层需易于保洁和维护保养,中标后提供详细说明成品地坪的清洁维护方案。
4、当必须设置伸缩缝时,接缝间隙≤3mm,接缝高低差≤1mm,对于伸缩缝中标人应有具体的施工技术处理措施。
5、表面层施工时,需先做到8-9mm的厚度,然后采用专用低速打磨设备进行精细打磨至6mm。
6、要求表面具有良好的平整度,在任意2米长度距离内的平整度偏差应保持在±3mm以内。同时表面不得有气泡,杂物等不良状况。
7、地面承载:满足设计要求。
五)、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对所供货物提供至少24个月的质保期,时间从综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质保期内,投标人须免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货物设计、制造及质量缺陷而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2、投标人须提供全年24小时/天的售后服务支持,在接到用户故障报修电话后须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至完成修复。
3、中标人免费对买方维护保养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报买方同意并免费提供培训所需的资料等。
4、项目结束后免费对招标人相关维护保养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六)、实样要求
要求提供样品。
样品要求:本项目须提供样品:①、实体样品尺寸要求50cm*50cm,样品面层及基层总厚度为1.5cm~3cm,并且面层必须有两种颜色且分界线清晰,用透明塑料薄膜封装,用透明胶带密封后贴标签;所需套数:壹套。②、原材料部分(进口树脂、进口骨料)样品在投标时提供,数量由投标人自行确定但需满足评标及标后封存所需(树脂不少于3升,骨料不少于5公斤),样品上需贴标签;所需套数:壹套。
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建设单位及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样品进行考察,若考察后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样品不是进口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已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格式

商务标密封包封皮格式:

致 :


项目编号:XQA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商务标》
开标时启封


商务标封面格式:


商 务 标


项目编号:XQA
项目名称:
投 标 人 全 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附件一
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授权 (全名、职务)为授权委托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的招标有关活动,并进行投标。为此:
l、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 元。
3、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支付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4、交货期: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起60天完成供货,安装工期满足现场装修工程进度要求(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所供设备满足设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5、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6、若中标,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7、投标书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
8、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9、我方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附件二
开 标 一 览 表
项目名称:
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
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
(元)合价
(元)备注

住院楼
1********2002现浇水磨石楼地面 环氧磨石地面(表面厚度6mm,抗裂聚合物砂浆找平层40mm,防污密实剂罩面封闭层,邵氏硬度>80,耐磨性<0.02g,耐水性、耐油性、耐碱性、耐酸性达到不起泡、不剥落、不变色,防火等级B1,拼接方式采用3mm铝合金或硬拼,骨料采用1-3mm大小的透明玻璃、树脂、石材)。完成面如有高差,20mm以内用抗裂聚合物砂浆找平,20mm以上用细石混凝土找平,该费用请投标单位在综合单价中自行考虑m21140.62
门诊医技楼
2********2001现浇水磨石楼地面 环氧磨石地面(表面厚度6mm,抗裂聚合物砂浆找平层40mm,防污密实剂罩面封闭层,邵氏硬度>80,耐磨性<0.02g,耐水性、耐油性、耐碱性、耐酸性达到不起泡、不剥落、不变色,防火等级B1,拼接方式采用3mm铝合金或硬拼,骨料采用1-3mm大小的透明玻璃、树脂、石材)。完成面如有高差,20mm以内用抗裂聚合物砂浆找平,20mm以上用细石混凝土找平,该费用请投标单位在综合单价中自行考虑m25170.29
投标总价合计(大写)
交货地点:
供货周期: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备品备件报价表(如有)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名称型号数量单 价总 价
到工地价到工地价






注:1.本表所列项目应全部计入投标总价。
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及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按实填写。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到场参加会议在开标身份确认时另单独提供一份)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如分页,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到场参加会议在开标身份确认时另单独提供一份)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如分页,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五
商务响应承诺
序号项目内容投标人承诺备注
1工期要求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起 天完成供货,安装工期满足现场装修工程进度要求(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逾期交货赔偿标准卖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计算向项目业主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承担合同工程款 ‰的违约金;
3卖方逾期交货超过50天,视作合同履约过程中无法继续履行,赔偿限额卖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无法继续履行时,则卖方需向买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未交货部分货款的 %,并终止该合同,且卖方承担项目业主的一切损失。
4延误合同工期赔偿限额合同价款的 %(其中未按交货期约定及时交货的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款的1%;
5未达到质量控制目标违约金限额合同价款的 %
6未履行安全要求违约金限额合同价款的 %
7质量保修金最终结算价格的 %
8是否同意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同意
9是否同意合同条款的其他内容同意
10......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格式

技术标密封包封皮格式:

致 :


项目编号:XQA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技术标》
开标时启封


技术标封面格式:


技 术 标


项目编号:XQA
项目名称:
投 标 人 全 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附件六
合同条款响应表
项目编号:XQA
项目名称:
序号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的合同条款响应说明
1合同条款前附表
2产品购销合同
备注: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书中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2、合同条款负偏离的,作否决处理。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七
投标产品技术响应
由投标人根据《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格书》的各项要求在“技术规格要求”中逐条进行响应,技术要求中未列内容投标人可以自行设计格式进行技术响应,提供产品样本;

附:样表格式:技术规格响应表


样表格式:技术规格响应表
项目编号:XQA
项目名称:
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招标文件
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技术规范、要求响应情况备注










注:投标人须完整填写此表。如果未完整填写此表的各项内容则视作投标人已经对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内容完全理解并完全响应,其投标总价为在此基础上的完全价格。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第八章 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密封包封皮格式:

致 :


项目编号:XQA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开标时启封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格式: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项目编号:XQA
项目名称:
投 标 人 全 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资格审查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代理商的还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唯一授权书原件);(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唯一授权书格式以制造商出具的为准)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人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环氧树脂无毒检测(验)报告,检测(验)报告在有效期内;
(5)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
注:资格审查需提供的原件仅指“投标人承诺书原件”与“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唯一授权书原件”,若为制造商无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唯一授权书原件”。
上述要求提供的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备查,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补充、更换,资格审查结束之前不予撤回且不作为身份确认使用。若提交的原件不符合要求或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复印件未附入资格审查文件中或复印件未能完全体现原件的实质性内容;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

附件八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附件九
投标人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经认真阅读研究贵公司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_招标文件,我公司决定参加投标,并作如下承诺:
1、我公司完全同意和接受 (项目名称) 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我公司承诺在投标报价时已充分考虑时间跨度和价格波动因素,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完全按照中标价和合同条款要求供货与结算。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4、我公司承诺在该项目投标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同时我方在此声明,无以下不良行为记录:
1、投标人及相关人员不得有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2、我公司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承诺2014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中的无有关记录。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第九章 投标文件的资信标文件格式
资信标密封包封皮格式:

致 :


项目编号:XQA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资信标》
开标时启封


资信标封面格式:

资 信 标

项目编号:XQA
项目名称:
投 标 人 全 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资信标的投标内容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3.1.3项规定,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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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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