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市拘留所改造招标公告

安达市拘留所改造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达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安达市拘留所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安达市拘留所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HLJZKWH-2017-04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达市公安局

地址:安达市

联系方式:陈先生、********0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黑龙江省安达市看守所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达市公安局的委托,对黑龙江省安达市看守所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安达市看守所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HLJZKWH-2017-0470

三、预算金额:约245万元

四、招标内容: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交货要求: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全部工作内容。

交货地点:安达市看守所。

质量标准: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六、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供应商资质要求: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②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时;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④根据省公安厅联网要求,需报名企业到本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的相关部门,开具设备满足并网需求证明。

⑤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身份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且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

4.供应商须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近三年(查询日期为发布招标公告期内)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日期在发布公告报名时间之内)。

5.供应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对所有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

6.拟派本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按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答疑会、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代替其参与投标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应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2017年6月-11月)社保局开局的证明材料、劳动备案合同。

八、报名方式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1-11号)投标登记。

(1)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身份证,近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劳动备案合同;

(6)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为发布招标公告期内);

(7)设备满足并网需求证明。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

十二、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人:安达市公安局

地 址:安达市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0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

联系人:吕先生

电 话:****-****************

日期: 2017年12月2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②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时;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④根据省公安厅联网要求,需报名企业到本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的相关部门,开具设备满足并网需求证明。⑤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身份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且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4.供应商须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近三年(查询日期为发布招标公告期内)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日期在发布公告报名时间之内)。5.供应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对所有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6.拟派本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按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答疑会、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代替其参与投标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应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2017年6月-11月)社保局开局的证明材料、劳动备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25日 09:00至2017年12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标签: 拘留所 公安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