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赤峰支队2018年度消耗类物资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赤峰支队2018年度消耗类物资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成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赤峰支队委托,就2018年度消耗类物资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赤峰支队2018年度消耗类物资集中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2017CHCG021

采购内容: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附件材料

1

办公用品、耗材、电子设备维护

1

采购要求见采购文件


2

汽车维修

1

采购要求见采购文件


3

药品

1

采购要求见采购文件


4

印刷

1

采购要求见采购文件


5

五金、线缆

1

采购要求见采购文件


6

喷绘、标牌制作

1

采购要求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报名标段招标内容的供应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成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四、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3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报名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证明材料:
(1)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第二、三包提供与报名包号招标内容相对应的资质证书;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提交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赤峰市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

5、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不全者拒收。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复印件的内容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

五、领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报名合格后的投标供应商请于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8日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成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采购文件。

六、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月16日

开标地点: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99号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其它媒体转发无效。

九、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成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桥北阳光希望一期2#楼0209号

联 系 人:聂保森

联系电话:133*****400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赤峰支队

地 址: 赤峰市松山区

联 系 人: 原助理

联系电话:151*****336

内蒙古成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2日





标签: 物资 赤峰 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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