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购买服务(交通劝导员)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购买服务(交通劝导员)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购买服务(交通劝导员)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对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购买服务(交通劝导员)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购买服务(交通劝导员)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1项目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购买服务(交通劝导员)数量16预算金额(元)872000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根据集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16)第四次会议纪要要求,我镇需政府购买服务(交通劝导员)16名,总计87.2万元,购买服务期为一年。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集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16)第四次会议纪要精神,我镇需增加16名交通劝导员指标。厦门市集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集美区唯一家区属国有保安公司,多年来为集美区辅警队伍等编外用工人员提供购买服务,对政府购买服务情况最为熟悉,具备丰富的经验,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影响力,做强做大做优区属国有企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拟根据《政府采购法》第27条和第31条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厦门市集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按相关文件执行。

姓 名工作单位职称
陈进城厦门万安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赵友和厦门市集美区西滨小学
施美婷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6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9、本项目采购人: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人姓名:林艺凤

联系电话:159*****070

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项目联系人:刘冬华

联系电话:137*****306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核 交通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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