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购买服务(城管协查员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购买服务(城管协查员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购买服务(城管协查员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对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购买服务(城管协查员服务)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购买服务(城管协查员服务)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1 | 项目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购买服务(城管协查员服务) | 数量99 | 预算金额(元)******* |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根据厦集委办[2016]40号文件要求,以及集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16)第三次会议纪要和集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17)第三次会议纪明确,我镇需政府购买服务(城管协查服务)总计539.55万元,购买服务期为一年。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厦集委办[2016]40号文件通知,要求各镇街对编外用工进行清理规范,警辅岗位、城管网格化管理协查人员必须全部改为向集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服务方式。厦门市集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集美区唯一家区属国有保安公司,多年来为集美区辅警队伍等编外用工人员提供购买服务,对政府购买服务情况最为熟悉,具备丰富的经验,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影响力,做强做大做优区属国有企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拟根据《政府采购法》第27条和第31条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厦门市集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按相关文件执行。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陈进城 | 厦门万安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赵友和 | 厦门市集美区西滨小学 | |
施美婷 |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17年11 月30日至2017年12月6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9、本项目采购人: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人姓名:林艺凤
联系电话:159*****070
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项目联系人:刘金秋
联系电话:139*****883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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