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协查员购买服务(杏滨街道)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城管协查员购买服务(杏滨街道)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城管协查员购买服务(杏滨街道)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厦门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对城管协查员购买服务(杏滨街道)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城管协查员购买服务(杏滨街道)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
1
其他服务62********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根据厦集委办[2016]40号文件要求,以及集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16)第三次会议纪要和集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17)第三次会议纪要明确,我街道需政府购买服务(城管协查员)总计1013.70万元,购买服务期为三年。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厦集委办[2016]40号文件通知,要求各镇街对编外用工进行清理规范,警辅岗位、城管网格化管理协查人员必须全部改为向集美保安服务公司购买服务方式。此外,厦门市集美保安服务公司为集美区唯一一家区属国有保安公司,多年来为集美区城管协查员等编外用工人员提供购买服务,对政府购买服务情况最为熟悉,具备丰富的经验,故选择厦门市集美保安服务公司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较好的完成本次用工规范和调整工作。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厦门市集美保安服务公司、厦门市集美区杏前路132号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

姓 名工作单位职称
张丽安厦门市东区开发有限公司高会
林晓月厦门航空酒店管理公司航空宾馆高会
陈春远厦门市园博园景区管理处高会


由于考虑到城管协查人员的特殊性,以及集美区保安服务公司的丰富经验,有利于规范用工,也有利于控制成本。建议杏滨街道办事处对城管协查人员购买服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17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0 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9、本项目采购人: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12号

联系人姓名:林春英

联系电话:151*****260

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市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一号楼8层MNO单元

项目联系人:卢晓雯

联系电话:158*****203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岑东路195号

联系人:何中平

联系电话:****-*******

厦门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核 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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