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机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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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政府采购法》、《通化市政府采购"询价采购" 管理试行办法》,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货物进行询价采购,请有资格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
(一)报价须知:
1、 需求表中产品除有特殊说明外,均为出厂标配;
2、 货物厂家装箱单齐全。
(二)供货方式:
1、由采购中心通知后供应商方可送货,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2、 其他项目自成交后,供应商即应送货上门,采购单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三)验收、付款方式:
采购单位在供应商送货、安装、调试后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并签验收单;供应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达到生产厂家合格产品的要求,按厂家规定保修并终身维修(采购单位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报价
1、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不保留小数。
2、报价应为货物安装到位、调试合格并含培训等全部费用。
(六)报价成交办法:
1、每包按合计报价进行比较,满足采购需求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果同时出现两个以上相同的最低合格报价,以采购单位意见确定成交供应商。
2、如果每包最低合格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废标处理。
二、询价单报送地点: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市财政局502室)
三、报送时间:2006年11月7日9:30分之前。
四、询价采购内容:
五、注意事项:
1、 以密封的形式在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2、 采购中心按投标报价经评标小组确定中标单位
3、 按规定时间迟交的询价采购报价单,政府采购中心拒收;
按指定项目、型号、品牌、数量填报,否则无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莫海峰 电 话:********550 传 真:********550
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六年十一月二日
采购项目 品牌 型号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复印机 夏普 2715 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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