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档案馆新馆工程设计招标公告(第二次)

湛江市档案馆新馆工程设计招标公告(第二次)

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162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其中第一期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一期建安总投资控制在3448万元以内。

招标内容:湛江市档案馆新馆总体规划设计及建筑方案设计(含一、二期),一期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电气与供配电、给排水、通风空调、电梯、消防、人防、弱电智能化系统、二次装修、绿化、市政以及密集架、家具和工器具等全部专业)的初步设计、报建图设计、施工图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工程造价文件(含工程量清单,且施工图预算须由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及与此相关的服务(含后续服务)。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设计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的设计费×80%。

经济补偿及方案使用费:经评审排名前 3名的投标人,可获得方案使用费(分别为第二名为3万元、第三名为2万元)。获得方案使用费且未中标的投标人,方案使用费由招标人支付;中标人的方案使用费包含在设计费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工程地点: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六路4号。

报名地点: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人需交报名费100元,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间:2009年3月2日至2009年3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09年3月26 日上午9:30。

一、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应当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以上(含甲级)设计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4、外市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办理湛江市建设局备案手续。

5、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其分公司报名。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核对):

1、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改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部队单位的,则提供有偿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若为本子式的,则提交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要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手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本人有效的执业专用章),负责人所在单位以《执业手册》标明的单位为准。

5、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须附上有关年审记录)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

三、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注:本项目第一次公告后已经报名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名继续有效。

招标单位:湛江市档案局

代理机构: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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