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玻璃钢储罐集中(定商定价)招标公告

2017年度玻璃钢储罐集中(定商定价)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PMC-*******一. 招标条件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种类及规模:招标范围:玻璃钢储罐所属类别为23大类炼化专用设备,属于二级物资。根据长庆油田二级物资“三集中”采购目录并结合油气田生产需求和历年采购实际,组织实施本次集中采购。预计采购金额为800万元。按供货区域划分为一个标段,详见招标明细、标段划分表(附表一)。
使用功能: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进展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项目,具体提供但不不局限于以下资质的文件:3.1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彩色打印件)。3.2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函件应在有效期内且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3.3投标人2015年-至今在省级及以上、中石油集团公司内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以接受)。3.4具有本次拟招标设备相同或相似类型玻璃钢罐3台以上供货业绩。3.5在长庆油田违规供应商处理期未到或未进行处理的,不得参加。3.6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12-26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8-01-02 17:30:00.0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 ,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天朗经开中心二层)持电汇凭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只接受刷卡或电汇,不受理现金业务。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9610行 号:********35004.3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01-18 09:00:00.0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天朗经开中心二层),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指示牌,方式为现场送达。5.3 密封不合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5.4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无论报名几个标段均需提交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为电汇,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且在开标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帐户。5.5 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17-XA304-WZ519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本公告中4.2条相同。六. 开标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公司
开标时间:2018-01-18 09:00:00.0开标地点: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天朗经开中心二层邮编:100029
联系人:李鹏程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lipc12_cq@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中国石油物资公司西安分公司账号:********96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玻璃钢储罐 长庆油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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